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可备条款

1、法定可备条款:

(1)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约定可备条款,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件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 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的特殊当事人

1、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 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

2、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 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 动合同

4、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 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 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 或抵押金

应由哪个机关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 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 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须先通知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 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此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第1种情况下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增加 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还应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第2种情况下发 给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四)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察、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 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五)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动教养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合 同.

五、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二)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

(在试用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 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规定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 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 经济补偿金。

3、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 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 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 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5、职工在接近退休年龄(按有关规定一般为五年以内)时因劳动合同期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果符合退休年龄、退职条件,可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 ,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享受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符 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可以按规定领取社会救济金,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老 保险金。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 资)。

八、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时的赔偿办法

以下情况用人单位须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 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人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赔偿方法: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 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 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 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 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