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员工作考核的合同

一、员工共同考核部分

保管员工作考核的合同

考核期内其行为是否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是否违背公司人事聘用制度,考虑可否继续录用?

二、专项考核部分

(一)销量工资:

1、绩效工资依据市场工资体系中销量考核提成比例计算。绩效工资的50%年底发放。

2、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25%作为销量考核工资。按当月区域保管销量任务完成比例进行计算。

(二)具体考核项目:(基本工资的75%)

1、收货、发货、装货、理赔执行程序的执行;(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2、收货产品异常书面报于区域经理:(站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3、负责联络长途运输车辆(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4、在销售清单上注明窜品数量、品项;(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5、现金销售流程的执行情况;(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6、赊销流程的执行情况;(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7、库存产品的按时盘点;(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8、分公司财务及时对账;(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9、产品的验收入库。(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0、产品的出入库收发;(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11、仓储条件、环境的维护。(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2、库存产品的记账、报表及传递(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3、库存产品外包装破损及产品变形。(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4、库温的记录及报告传递。(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三、能否完成销售部临时交代的任务,工作中有无重大过失,作为年底考核工资的基本参照项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