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劳动合同4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还在为写合同苦恼吗?其实写合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关于劳动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劳动合同4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并委派乙方到(以下简称丙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第二条 工作岗位、工作职责:

1、具体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职责由丙方与乙方在岗位合同中确定。

2、丙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以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丙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国家的相应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第四条 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2、丙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甲方的规定,向乙方提供防护用品。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2、乙方的奖金、津贴,按丙方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乙方的工资待遇由丙方支付(或由甲方代为支付);其他福利待遇按照丙方的标准执行,由丙方承担。

3、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的一切待遇。

4、乙方在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医疗期。

第七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丙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丙方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丙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乙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丙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不提前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自行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丙方宣告解散。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协商约定条款

1、关于保守丙方商业秘密的约定

(1)乙方在丙方所从事的工作中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资料都属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2)乙方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离开甲方后,不得利用丙方商业信息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丙方出资培训的,如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丙方所有培训费用。

第十条 违约赔偿责任

1.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属从事丙方商业秘密工作的,在约定服务期内违反第七条第1、2款之规定解除本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 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认可。

第十三条 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 方:竞成服装辅料商行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竞成服装辅料商行 注册地址:郑州市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证件 号码

户口所在地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条 本合同为 年期限合同。即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于 年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七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八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工作制度

第十条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员工休息日、节假日由各部门结合本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具体安排。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执行综合效益工资制。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相应的标准,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约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视其为重大违纪的,除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外,乙方尚须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及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保密协议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保密法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私自动用公司任何资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劳动奖惩实施细则》

2、《财务管理制度》

3、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红头文件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 章)

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签字或手印)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性别:

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4小时,上班时间从时分到时分,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另行调整乙方的具体上班时间,乙方表示同意和服从。

第四条、甲方按乙方工作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工资结算周期为每15日结算一次,工资发放时间为,工资发放方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第五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中已包含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乙方表示不参加甲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乙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六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工作规范。

第九条、乙方可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是,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接相关物品和事宜,甲方依法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但甲方应当向乙方结清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 ”。

四、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合同解除、期满终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将有关的职工用工或终止登记表报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九、本合同中关于数字的填写均应使用中文大写。

十、本合同鉴证或免鉴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十二、劳动合同订立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将由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场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五)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七)甲乙双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清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公负伤或者因公死亡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甲方的规章制度少于三十日的,从其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使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 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

7.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被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条、第5条规定终止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八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续延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条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社区的实际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