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填写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填写要求: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填写

①企业经办人员要认真填写《手册》,金额数字要符合规格,文字书写要规范清楚,不得乱造简化字,不得随意涂改。如需更正,应将错误的数字和文字用红色墨水划双线注销,另填写正确的数字和文字,并加盖经手人印章;

②“社会保障号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GB11643-89)的规定填写,即居民身份证的十五位号码,最后待定和第十六位码为计算机校验码,可暂不填写;

③“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厅(局)根据便于管理的原则,自行确定;

④“工作单位”是指核发《手册》时该职工所在企业单位;

⑤“参加工作时间”是指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或首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⑥“工作单位变更”是指核发《手册》后工作单位的变更;

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载”页上的“企业缴纳金额”栏,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提取,目前尚不统一,可暂按企业人均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填写。“个人缴纳”栏中的“基数”栏,按个人工资总额填写:“比例”栏,按缴纳比例填写;

⑧“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缴费记载”页上的“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金额,应按实际缴纳金额填写。收缴费一次,记载一次;

⑨《手册》中实际缴纳金额,填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⑩职工对《手册》记载的各项内容核查盖章(或签字)后,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核查并盖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可刻制小型核查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