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途涨价能否收费补齐差价?

最近学校下达一则通知,关于保险,大一入学时我们每人一次性交纳4年的.每年40元的保险费,共计160元,但因今年保险费由去年的40元上涨至50元,故保险公司要求每人再补交剩余三年(大二至大四)每年10元共计30元的差价,否则保险将于大三结束后到期,多余的20元毕业后退还。问此种做法是否违规或者违反合同。

保险中途涨价能否收费补齐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