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养老保险制度7月起实现跟尾

从江苏省人社厅相识到,7月1日起,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和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可以实现跟尾。也就是说恒久以来,职工在差异的养老制度之间转移接续的'题目,终于获得办理了。

江苏城乡养老保险制度7月起实现跟尾

城乡养老保险不能折算进企业养老保险年限

记者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垣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实验意见》的关照中看到,介入了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职员,到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数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报酬年数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凭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步伐计发响应报酬。

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但本人乐意延缴满15年的,可以先确定延缴地,延缴满15年后再向延缴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办机构申请,将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延缴地凭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步伐计发响应报酬。

必要留意的是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归并计较或折算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假如户籍地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地差异处所,可以提出申请。

企业养老保险年限可算为城乡养老保险年限

介入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职员,到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数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报酬年数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或按划定延迟缴费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

申请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时,应先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归集到养老保险相关归集地,再向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地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治理制度跟尾。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小我私人账户所有储存额并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小我私人账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归并计较为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详细跟尾的细则各地将延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