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黄标车新规定

东莞最新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以及年限手续说明

2016年东莞黄标车新规定

一、补贴范围和条件

(一)黄标车定义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二)补贴范围

学生接送车补贴参照《东莞市校车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东教〔2012〕8号)有关规定实施补贴;公交车参照《公交车辆淘汰更新LNG车型和财政补贴方案》(东交〔2012〕533号)有关规定实施补贴;其他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报废的,予以一定补贴。三轮汽车、摩托车不予补贴。补贴时间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分两阶段进行补贴,申报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为准。

(三)补贴条件

1. 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辆,需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申请补贴:

(1)《东莞市黄标车辆淘汰更新实施方案》(东府办〔2012〕95号)实施前,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申领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2)车辆强制报废时间必须比《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令)规定的车辆强制报废时间提前一年以上(含1年)(详见附件1);

(3)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

(4)已按《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东府办〔2013〕9号)标准申领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可按本方案第一阶段补贴标准申请追加补贴差额。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予补贴:

(1)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2)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两个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3)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直接报废,以及车辆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未能保持车辆的完整性,或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的黄标车;

(4)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将不受理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废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

二、补贴标准

(一)2015年6月30日前,对于符合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黄标车,实施第一阶段补贴标准。如下:

1.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0元;

2.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6000元;

3.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4.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5.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8000元;

6.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7.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8.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9. 报废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500元;

10.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11. 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12.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二)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于符合补贴范围和条件的黄标车,实施第二阶段补贴标准。如下:

1.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4000元;

2.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800元;

3.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000元;

4.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5.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2400元;

6.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400元;

7.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200元;

8.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9. 报废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800元;

10.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200元;

11. 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800元;

12.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2016黄标车车辆报废有新规】

我市是全国最早启动黄标车淘汰的城市之一,从2004年起逐步实施了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黄标车限行管理、提前淘汰补贴等措施,目前已累计淘汰和转出黄标车30多万辆。但是目前,仍有7万余辆的黄标车存量。10月27日,市人居环境委、市交委、市交警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现行的黄标车政策进行解读。

政策一:2016年起淘汰无更新指标

市交警局车管所政秘科副科长李洋介绍,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黄标小汽车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不再产生更新指标。

政策二:全区域、全时段限行黄标车

为了加快黄标车淘汰,我市已于7月1日起实施了第二十二阶段的黄标车限行措施,在全市对所有黄标车(含营运黄标车)实施了全区域、全时段限行。

政策三:名下有小车不能申请增量指标

根据《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名下有在我市登记小汽车的车主,不能申请增量指标。特别是对于黄标车车主,我市已经实施了全市限行措施,黄标车一上路就会被查处,不报废还要花钱找地方停放,更不能申请增量指标,只能是“累赘”。

政策四:营运黄标车淘汰补贴最高可达6.42万元

对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将营运黄标车交到报废公司,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向市人居委淘汰补贴窗口提交所需资料的,均可享受补贴,最高可达6.42万元。

政策五:黄标车可一站式报废

市交警局与市人居环境委、市交委等部门协作,简化办事程序,并安排专人负责,对黄标车报废、补贴实行了“绿色通道”。车主只需将黄标车送至报废车回收解体场,可一站式完成车辆报废、补贴业务。

政策六:可享受追加补贴的车主快领补贴

目前仍有部分车主未办理追加补贴领取手续。未办理领取手续的车主可登录市人居委网站查看办理需知事项,核实本人是否在追加补贴未领取名单内,尽快领取追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