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告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广告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广告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本公司为单休制。

第二条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均休息,假期为带薪休假。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罚款50元的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迟到者给与罚款20元的处罚。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之内者为迟到,迟到者给与罚款50元的处罚。

4.上班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工半天计;

5.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6.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7.提前下班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8.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9.于一个月内有迟到及早退记录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二十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婚假:

1.婚假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申请审批,并做好假期内的工作安排。

2.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符合晚婚的为7个工作日。

3.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的3个月内休完。

第六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由部门经理核准并报行政备案;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并报行政备案。

第九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

广告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以下统称场地)设置的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招牌、标牌、实物造型等户外广告。

第四条区城管部门负责本区户外广告的管理,规划、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市政、交通运输、公路、广电等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第五条区城管部门应当会同区规划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并予以公布。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

第六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型美观、安全牢固,不得遮挡或影响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不得妨碍交通。对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容貌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整修、清洗或者更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加固或者拆除。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四)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地的;

(五)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控制地带内的;

(六)在区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内或者载体上的。

第八条禁止在建成区范围内设置立柱式户外广告,本办法发布前已办理相关手续的立柱式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届满后,设置人应当自行拆除;设置人未自行拆除的,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拆除。

第九条利用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

对利用路牌、公交站牌、道路两侧的数字城市指南便民查询设施、垃圾箱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公益性、便民性户外广告的,可以不通过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场地使用权,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审批,任何单位不得收费。

利用非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取得。

第十条利用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纳入政府资源运营范围,其场地使用权由区政府依法委托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拍卖,招标、拍卖所得上缴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改善广告基础设施。获得广告使用权的用户,凭户外广告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对目前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和规划开展运营的,应当按照合同继续经营,合同期满后,收回运营权,纳入政府资源统一运营,并通过公开招标和拍卖等方式确定经营者。

公共场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具体办法,由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拥有市政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发布广告,应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执行,擅自设置,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的,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拆除。

第十二条设置户外广告,申请人应当向区城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广告设置的位置、期限、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区城管部门应当根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要求,对户外广告是否符合设置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核发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后,申请人依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人应当向区城管部门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资料,其中大型户外广告、涉及城市规划、利用市政工程设施、占用绿地、占用风景名胜区控制地带、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人应当先经规划、市政、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公路路政等管理部门、单位审查同意。广告牌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上为大型广告。

(二)申请设置显示面积15平方米以上具备视频及字幕信息发布功能的户外LED显示屏,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办理外,还须到区广电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经区广电部门审查具备安全播出条件后依法设置,并由区广电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三)区城管部门应当在自接到申报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四)经区城管部门批准后,申请人应当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经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进行户外广告登记,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①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②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以及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经营许可证等相应的合法资格证明;

③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或者与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等;

④户外广告平面位置图和彩色效果图;

⑤广告内容以及广告设计样稿;

⑥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申请人利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广告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登记。

第十四条户外广告设置期满后,设置人应当在5日内予以拆除。设置人未予拆除的,产权所有人应当予以拆除。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或者举办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在设置期满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拆除。未及时拆除的,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拆除。

第十五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遇强风暴雨等其他恶劣天气,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中,设置期满2年的,设置人应当在每年4月1日前,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区城管部门提交安全检测报告;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户外广告设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设置人应当予以更新。

第十六条区城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抽检。发现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城管部门应当责令设置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设置人逾期未整修或者未拆除的,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倒塌、坠落等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设置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区城管部门按照《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八条户外广告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执行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广告管理制度3

为保证公司员工知法、懂法、守法经营,维护本公司的切身利益,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保证向社会提供有用的,优秀的广告,对社会和广大消费者负责,使公司沿着健康的法制轨道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制度。

一、法规学习制度

1、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广告法》精神。

2、广告业务审查人员必须熟记《广告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3、各部门应结合本部业务情况,定期组织学习、讨论有关广告法规政策,以规范本部职工工作,并促进员工守法经营。

4、对于国家颁布的有关广告法规政策,公司领导应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让员工及时了解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精神,以保证公司合法经营的方向。

二、广告业务档案制度

1、广告业务档案应分类保存。

2、广告业务档案的内容健全,包括以下内容:

①广告客户执照复印件

②广告合同

③广告登记人员登记的材料

④广告的审查意见及复审意见

⑤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⑦广告样式

⑧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后的信息反馈情况等

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3、以户为单位建档,要求一户一个档案,承揽一个广告客户有几个内容不同的广告也建立一个档案,如果变更广告内容的',应收取相应的证明存档。

4、广告业务档案应分类编号,编造目录,归档备查。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查、复审制度

1、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首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a) b) c) d)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要向广告客户索要。

2、审查。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后,由公司广告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a)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是真实合法的组织。

b)审查广告是否真实。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广告内容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

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在规定。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3、复审。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进行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四、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一、承接。公司对外承接业务,须由专门的业务人员负责进行谈判,并根据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的协议,草拟合同的条款。

二、初审。拟定合同条款后,由公司的合同专管员或相关人员查验有关证明材料,核实合同的内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查。合同内容审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2、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明确。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应把合同的条款尽可能体现详细,以避免合同履行中产生误解,甚至上当受骗。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否为无效、可撤消的合同。对有疑问的,可主动向合同监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规定。

三、复审。对于合同金额较大或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须经公司的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同时可主动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鉴证或公证,一般合同无须复审。

四、签订。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总经理或分管经理核准,签署并盖章后,合同生效。

五、归档。合同的档案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执行。档案专管员的职责。

1、按合同的内容将档案分类保存,不得丢失。

2、一份合同一个档案。每份档案的材料包括:合同原件、前期合同的草拟、谈判过程问题的变化及其它一些有效的证据如电报、传真件等凡涉及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的变更、履行情况等有关材料都要归档。

3、建立台帐。合同档案应分类编号,编制目录,归档备查。

4、跟踪监督。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跟踪,起到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

本制度一经公布实施,公司的业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时都要严格遵照执行,任何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进行任意操作的,公司对此一律不负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告管理制度4

为规范广告管理,提高广告水平,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广告是指公司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户外广告媒体、宣传品、展会、intel网等媒体发布的企业形象广告、营销类广告。

二、营销部是企业对外广告宣传的执行部门,其职责为:

1、编制公司年度广告计划,包括企业形象宣传与项目的宣传。

2、负责公司整体vis手册的制定和完善。

3、负责策划宣传样本、电视宣传片、户外广告、平面设计、展台设计等重要宣传资料。

4、建立与媒体公共关系。

5、负责策划大型对外宣传推广活动。

三、发布广告必须依照公司vis手册的统一标准,规范使用标识。

四、广告费支出应在公司年度广告预算之内,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使用,广告费应在预定范围内支出,如超出限定必须提前报告公司。

五、本规定由营销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广告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营销广告发布的管理,保证广告发布的良好效果,有效的控制成本,特制定营销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一、营销广告的发布原则

营销广告的发布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营销广告发布的组织实施部门

营销广告的发布由营销部组织实施。需要比价或招标确定的广告项目,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须参与并负责审核。

所有广告的发布须签订广告合同。

三、营销广告的分类

本规定所指的营销广告的类别为:主流媒体、其它媒体、策划发布、销售道具制作、营销活动举办等。

1、主流媒体类:包括电视广告、电台广告、报纸广告和房展会场地租赁等。

2、其它媒体类:包括户外广告牌、地铁广告、户外灯箱、网络发布、杂志广告等。

3、策划发布类:项目营销策划。

4、销售道具制作:包括楼书、广告片制作、企业刊物、效果图、摄影、模型、宣传礼品、网站制作、户外广告制作、看房通道、围墙、刻字、雕刻、展板、展牌、宣传单页、活动指引牌和条幅等。

5、营销活动及其他:房展会布展、举办营销活动、评选活动、njhouse网员单位和政府刊物活动等。

四、广告公司的选择

1、为了确保广告发布的效果,营销部在选择广告公司时,必须综合考虑广告公司的资质、服务、信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建立《合格广告公司一览表》,为了保持有效的市场竞争,体现广告发布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同类广告的广告公司原则上不少于3家。

2、对于单项合同超过十万元的广告项目,营销部须会同造价审核部,对广告公司进行考察和资格预审,并出具考察报告,以确定合格的广告公司。

五、广告发布的管理程序

根据项目销售的需要及公司年度广告费用使用计划,营销部须合理安排广告的发布工作。

1、单项合同金额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择优确定广告公司,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2、单项合同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选择二至三家广告公司进行比价(或方案),参考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的审核意见,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3、单项合同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组织,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参加,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广告公司,邀请的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招标项目须编写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招标项目采用会议的方式进行评标,评标人员由董事会代表、总经理、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及营销部、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的相关人员组成。评标结果形成会议纪要,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4、部分广告项目(如主流媒体类、其它媒体类和各类营销活动)合同金额较大,又无法采用比价或招标方式确定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主流媒体类:营销部附上刊历价和发布原件,经造价审核部审核后,刊历价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其它媒体类:营销部采用同类广告进行比价,并经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审核,比价单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各类营销活动或政府刊物活动:营销部以申请报告的方式,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合同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广告项目,需要经过商务谈判才能确定的,由总经理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谈判。谈判结果形成工作纪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6、招标文件和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

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造价审核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代表。

7、付款审批流程

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造价审核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付款50万以下)――董事会代表(付款50万及50万以上)――财务部审核。

六、广告发布的资料管理

广告发布的资料由营销部负责统一整理归档。广告发布的文档除了必须符合公司《文档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包括:

1、招标项目:经批准的招标文件原件、中标单位投标书及评标结果会议纪要,需要商务谈判才能确定的项目还应包括谈判结果工作纪要。

2、比价项目:发布单位的报价原件及经批准后的表单。

3、主流媒体:发布单位公布的刊历价和发布原件。

4、各类考察报告

广告管理制度6

重庆新亚广告公司为了规范管理,增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同时也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规范,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各项实施细则如下:

一、文件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重庆新亚广告公司为了规范文件审批流程,规范各中心和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也便于公司对各种文件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由关业务方面的文件需先填写《文件批复回单》,递交相关领导,相关领导须在规定时间内批复后交相关部门保存。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需要公司发文的文件需填写好《文件批复回单》后,先递交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递交相关领导审阅,领导回复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分发。

(二)公司各部门、中心对外签订合同,需填写《合同审批单》,递交相关领导审阅签字后盖章。合同交财务管理中心一管理。

(三)所有文件需要下发各部门、中心、分公司的,在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通过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下发,各部门、中心及分公司签收。

(四)行政管理中心按年度将所有文件分类归档保存。

二、例会制度

(一)业务例会: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业务例会(会议时间各部门根据自己部门的情况决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和布置本周的工作内容,同时形成会议记录交分管副总以及各部门主任处备案。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如无特殊情况会议必须如期开展,若没有按时召开业务例会的部门每次扣罚分管领导200(贰佰)元整,部门主任200(贰佰)元整,副主任100(壹佰)元整,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月度经营分析会:每月8号下午(如遇周末时间顺延至下周星期一)召开部门主任经营分析会,对当月的经营项目、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相关事宜。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准备相关的经营资料,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中干(包括中干)以上的公司人员必须参加,如无故缺席扣罚200(贰佰)元,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三)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有情况通报、相关重大活动开展、重大决策的情况下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内容由办公室收集整理会议议题,并提前通报给公司领导层。

(四)员工培训会:每季度举办一次员工培训会,培训规划和内容安排,具体会议组织由办公室负责。

(五)项目论证会:有重大新项目意向时,由部门、分公司提出,应按程序申报获得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公司项目评审小组和项目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分析论证会,对即将开始的项目进行论证,并把有关资料交行政管理部及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三、车辆的使用及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车辆管理,根据集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条例,新亚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在工作时间内,各分公司、部门、中心用车时填写派车单,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根据前后程序先后缓急实行统一调配。

(二)各分公司、部门、中心,需用车时,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及到达地点,由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派车。

(三)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到市外或省外时,用车部门(人)要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才能派车。

(四)节假日(包括大周末)公司车辆统一封存,车辆必须停集团车库,任何人不得擅自动车。如特殊情况下用车,需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总经理签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派车。否则罚款500元,出了任何交通事故责任自负,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五)公司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驾驶公司车辆,不得假公济私动用公司车辆,一经发现,行政管理中心将通知财务从本月工资一次性扣500元处罚。

(六)新亚广告公司工作人员未经行政管理中心调派车辆出车,视为出私车,除了重处罚(500元)以外,出了任何车辆事故、人员伤亡后果自负,经济损失自行赔偿。

(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须及时报告行政管理中心和公司领导,车辆责任以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负事故全部责任万元以上(包括万元),责任人承担30%经济赔偿。负主要责任,由责任人承担20%经济赔偿,负次要责任人承担10%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由责任人一次从工资中扣除,工资不够者,累计从工资中扣除,车辆事故不负责任者,责任人不作处罚。

(八)擅自借车或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等,由借车人自行负责处理,与办公室和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九)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执行工作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违章处罚,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及违章罚款。

(十)车辆管理人员(车管干部),津贴补助均按集团公司车辆统一管理办法规定补贴。

(十一)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要有职业道德,要爱护公有财产,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所驾车辆的一切相关手续、证照、随车所带工具等,同时出车之前检查该车的水和油及电路。公务执行完后按规定停入报业集团地下车库,车辆所产生费用、票据,须先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签字、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报销,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十二)行政管理中心对公司所有车辆全部负责,其中包括维修、车辆年审等,随时保持车况良好。本着励行节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则,合理安排车辆使用,主动接受各分公司、部门中心的监督,在车辆安全和各项费用报销单签上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励行节约。如行政管理中心在管理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失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将从责任人一次扣罚200元。

四、人力资源的管理: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专业素质的要求。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一)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主任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流程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领导预审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在行政管理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2、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主任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根据审批流程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认后报行政管理中心,在行政管理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二)发布招聘信息

1、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行政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2、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三)录用流程

1、行政管理中心人员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行政管理中心及分公司负责对被录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真实等)。

3、行政管理中心或分公司负责招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的办公用品购买到位,确定办公座位等。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照片1张,核查无误后行政管理部存档。

5、行政管理部或分公司负责招聘人员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等以及签订劳动合同。

6、各部门、中心未按流程执行,公司将不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该员工的所有费用由所聘部门自行承担。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劳动合同附后)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

6、行政管理中心要建立员工档案,将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登记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分类归档.(五)员工受聘期间,有下列行为,公司可随时解除合约而无需预先通知:

1、蓄意不服从上级(公司经理和部门领导)工作安排调遣者;

2、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规章制度,直接影响公司形象或利益者;

3、欺诈欺骗者;

4、过单或者泄露公司信息等变相过单行为,予以开除。收回过单所得并按过单所得一至五倍处罚。对行为恶劣,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严重的,公司将登报开除。

5、对收到客户广告款,次日(节假日顺延)不交财务部者,视为挪用、按帐款10%处罚;滞留三日以上的行为,按帐款20%处罚,对挪用超期或数额较大的,公司将登报开除并移送司法部门。

(六)辞退及离职的相关手续

各部门、中心必须将离职人员姓名提前1个月申报总公司,即将离职的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审批表》完善离职的相关手续才能离开。办公用品须到行政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相关客户资料必须转交部门其他员工,并填好《工作人员调动(辞职)交接流程表》;涉及在财务借款的员工,必须将财务所有借款单全部结算清楚才能离开。辞职人员的工资在交接审核后,将当月工资缓发壹月。

(七)人力资源的管理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各中心、部门须严格把关,给公司造成损失,由部门、中心负责人赔偿。

五、劳动纪律的管理:

公司员工的考勤工作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管理,按月进行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将作为员工职位晋升、提升工资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一)本公司规定的正常休息时间为:

1、实行5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夏时至为:下午14:30—18:00)

2、星期

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员工的休息日。

(二)公司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方法代替他(她)人打卡,如经发现,扣罚当月工资500元。

2、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忘记打卡的员工当天或第二天,须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其按时上班或下班。如果打卡时间处空白,每次扣罚200元。

3、如果员工早上需直接去有关单位办事或在外办事下午不能赶回公司打卡,都需事前把有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的请假条提前交到行政管理中心,打卡片不能显示打卡时间的,须经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请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都必须事前请假,否则按不请假对待。

员工需持有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的书面请假条交给总经理批阅,经总经理批阅同意后,把领导签字的假条交行政管理中心备案,方才同意假期。

(三)对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的处理:

公司允许每月两次未按时到岗,但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可视为堵车处理,但必须在卡片上显示时间,超过10分钟同样作为迟到处罚。卡片上必须每天显示上下班时间,如果没有打卡时间一律按30元扣罚。

以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凡因私未按时到岗者为迟到。对迟到者的处罚如下:

1、迟到10—20分钟扣20元;21分钟—30分钟扣30元;30分钟以上扣50元。

2、旷工半天,处罚100元。

3、非因公不到工作岗位为旷工。旷工半天扣罚100元,旷工一天扣罚150元。旷工2次扣罚半年奖金(指年终发放部分),矿工4次全年无奖。

(四)行政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如有徇私舞弊的情况,每次处罚50元。

广告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广告发布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广告发布登记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三)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四)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第五条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五)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六)场所使用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将准予登记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使用自有的广播频率、电视频道、报纸、期刊发布广告。

第七条广告发布登记的有效期限,应当与广告发布单位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所提交的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一致。

第八条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广告发布登记应当提交《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将准予变更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变更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

(二)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

(四)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的;

(五)广告发布单位停止从事广告发布的;

(六)依法应当注销广告发布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将准予延续的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延续的,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一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制度。

第十二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按照广告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按时通过广告业统计系统填报《广告业统计报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广告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单位采取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管理。抽查内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二)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五)其他需要进行抽查的事项。

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吊销广告发布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抄告为该广告发布单位进行广告发布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查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广告发布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变更;逾期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准予广告发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广告发布登记信息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应当通过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

企业的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20xx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广告管理制度8

20xx年公司广告费按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投放按销售额的2%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公司统一安排的促销活动及企业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用于公司全年统一的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活动或促销活动。其余4%按各省销售额的百分比分配给各市场使用(包括由公司统一投放的省级卫视台)。

1、省级市场20xx年广告费使用权限:

1.广告费额度分配表(见附件1)

2.省级经理的广告费使用权限包括地方性的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投放及促销活动的投入。

3.客户经理1%的促销费用包括海报、横幅、店招、墙体广告、卖点广告和促销活动及促销用品。

2、广告费使用审批方法:

1.省级经理使用广告费前,按月电报计划,并结合前一个月销售额以及公司分配给各特区、各省百分比控制使用。广告计划每月18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到广告部,广告部负责审核价格、额度及投放的合理性,并报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各市场应按公司审批同意的计划执行。如需更改,仍须上报公司批准。

2.客户经理使用1%的促销费,预先应征求一下经销商的意见。制作各项促销用品(包括宣传画、横幅、促销礼品),按需要向销售公司上报制作计划,销售公司统计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供应部统一制作,销售公司验收发货。店招、卖点广告在公司规定的制作价格范围内,由特区经理或省级经理签字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超过公司额定的制作价格,需经广告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广告发布后,销售公司负责对发布广告的实样照片进行审核并抽查验收。

3.政府机构的会议用产品赞助或新闻媒体节目中的产品赞助,100箱以内由省级经理负责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产品按出厂价讲入广告费。

3、具体广告投放管理细则按公司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执行。(见附件2)

广告管理制度9

一、考勤制度

1、按国家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八小时内,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为工作日,夏季上午8:00上班,下午18:00下班,(冬季上午8:30上班,下午18:30下班,)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2、员工必须如实签到,迟到或早退按1元/分钟扣除,以此累计,严禁代人签到和让别人代签到,如若代签到被查获,代人签到者扣100元,被代签到者扣200元。

3、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经同意后向文员报批,按事假天数扣除当事人日工资(基本工资/26天×事假天数)。

4、员工生病应及时通知公司,病假必须持有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方能生效。病假按天数扣除当事人日工资的一半(基本工资/26天×病假天数)。

5、如未能按上述第3、4条执行,则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三倍日工资(3×基本工资/26天),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6、开工作会议迟到罚款10元,不到会这视为旷工。

7、当月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100元/月(试用期内的员工不享受此待遇)。连续6个月全勤的员工除给予表扬外,可带薪调休一天,连续12个月全勤的员工可带薪调休三天,调休时间安排向文员报批。

8、合同期内的部门经理或员工自动离职须提前30天向经理提交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及清算财务单据,方可离开。

9、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提出辞职,公司也可随时提出辞退。

10、上班时间不得登录私人QQ,工作QQ不得加闲杂之人,不得随意修改工作QQ密码,不得随意删除工作QQ聊天记录,保留于客户沟通的依据。

11、例会,每周六下午4点钟例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不得已“约好客户”,“工作忙”,“回家赶车”等任何借口不参加例会,如不参加视为旷工一天处理,如有工作事先于客户做好沟通,做好工作安排。

二、工资制度

1、公司实行以下发薪制度,即每月15号发放上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

1)试用期员工:只发放基本工资

2)正式员工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

—迟到—病假—事假—旷工—罚款-其它。

特设:员工成绩突出者,可由部门主管向公司申请特殊奖励。

2、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在此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各种福利补贴(特别奖除外)。

3、员工领工资时必须本人当面点清金额并签字确认,不允许随意代领。

三、员工福利待遇

1、公司同试用期满一个月的员工按年签定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劳资双方不得擅自违约。

2、公司正式员工每年6—8月发放防暑降温费,100元/月。

3、节日补助:春节:500元/人;中秋节:200元/人;国庆节:200元/人;元旦:200元/人(或发放同等价值的物品,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此待遇)。

4、每位公司员工在生日的当天可获得公司赠送的生日蛋糕或礼物一份;

5、公司每年组织员工二次外出野外郊游活动,时间安排在春季一次,秋季一次;

6、按季度评选各部门优秀职员,给予通报表扬及物质奖励200元/人。每年年终公司将评选年度最佳员工,同时将获得公司的额外嘉奖。

7、公司定期为员工组织岗位培训,包括:市场营销讲座;策划文案讲座;电脑设计制作技能培训等。

四、费用报销制度

1、每星期五为报销日,只能报销上周费用(员工因休假、出差等除外),过时不再补报。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总经理签字后,统一交到财务部;

2、日常费用报销须严格遵循以下步骤:

1)经办人认真填写费用报销单;

2)总经理签字;

3)到财务部出纳处领款。

3、报销餐费时应填写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报销交通费填写交通费报销单;报销其它费用填写费用报销单。

4、填制报销单时,应按报销单的格式填写所在部门、时间、报销内容、金额、经手人,并把原始发票附在报销单后面。如原始发票丢失,必须写明原因,经财务部上报总经理,不经批准,不允许随便替票。坚决禁止补票、假票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将予严惩。

5、将填写粘贴好的报销单按审批程序交有关经理签字和财务部审核后,交出纳报销领款。

6、为客户购买礼品应事先申请,批准后统一由文员采办,领用人要登记。

7、节假日加班,由各部门主管详细统计好各部门加班人次及天数,然后报到财务部审核、备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照国家的规定给予发放。

8、一旦发现员工报销费用弄虚作假,将予以适当的处罚。财务部有权对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原始凭证提出质疑并要求更改或拒绝报销。

五、个人档案

人事档案进行恰当的管理十分重要,因为它体现了公司对每个雇员的重视。为此,每位雇员都有责任:

在雇佣开始时,真实地填写员工资料卡。提供不正确或虚假情况者,视为违反诚信方针,这也可以作为被解雇的理由。在员工资料卡中所填情况发生任何变化时,及时通知直接主管经理和人事部。对个人情况保守秘密。除业务所需,不得私下打听他人的个人情况。

六、离职

雇佣终止时,雇员须填写“交接报告”,将资料交于相关人员,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交于总经理最终签字,最后交于财务部,才能领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属于公司的一切财产必须退还给相关部门,包括耐用文具,全部桌柜钥匙,电脑以及各种文件,资料等等。

七、公司纪律

1、口头警告

用于针对轻度过失或不努力工作,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的机会。

1)上班迟到;

2)在工作时间扎堆、聊天;

3)使用公司纸杯

4)开会迟到,学习和业务培训旷课;

5)在上班时间进入网上的各类聊天室等;

6)做有损公司公共卫生之事,如乱扔垃圾等;

7)上班时间进入商场、商店和其它公共场所闲逛;

8)损坏公司发出的各种证件、文件和报表;

9)在办公室内高声叫人、说话、唱歌或做不雅动作;

10)在公司内聚集谈论私人的事情。

2、书面警告

用于针对较为严重的过错,屡犯过错或连续不努力工作,在给予这种处分的同时或其后,还可以考虑这样几种措施:不予加薪、停职、降级、甚至终止雇佣,直接主管经理可以给予这类处分。

1)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责任心差,在服务过程中受到客户投诉或提出书面意见;

2)不服从命令,拒绝工作或不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或未按要求履行上级的命令;

3)擅自私用公司的工具、器具;

4)工作表现较差,或长期不能达到工作要求;

5)在同事之间,在同事和领导之间,拨弄事非,挑起事端;

3、终止聘用

假使过错十分严重,或者工作仍旧不见改进,则可以终止聘用合同。此种情况下的处分只需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批准即可。

1)各种形式或手段向客户行贿;

2)危害公司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3)殴打别人或互相打架或唆使别人打架;

4)私自向客户、客人索取报酬;

5)进行不道德的活动或交易;

6)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

7)恶意欺骗,或骚扰他人;

8)弄虚作假,开假病假条,或其他假证明,以欺骗领导;

9)偷窃公司内或同事的财物;

10)上班干私活,特别是利用办公设施如电话、电脑及公司资料等干私活;

11)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兼职,从事第二职业;

12)触犯国家刑法;

顶点广告公司管理干部责任分工

总经理——主持全盘工作,筹划公司宏伟目标,控制公司发展方向、网罗人脉,提升公司业绩。

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各项基础制度的起草、完善、落实;负责公司员工每日的绩效考评、合同档案管理、人事考勤管理、工作流程管理(发货和开票)、安全后勤管理;

分管副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编辑部工作的调度安排和文字编辑、校队等工作,负责编辑部内外之间工作的衔接协调;

策略总监——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设计部、策划部、AE部的行政管理,负责业务项目的统筹安排、监管、进程控制,客户沟通协调整,品牌全案策划,组建和管理设计策划团队,指导和带领AE团队为公司拓展业务、指导AE做好客户数据统计,对项目报价给予建议,对公司发展等问题提出建议。

财务总监——负责依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顶点公司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负责规范建立公司各项财务台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负责公司与上级税务、工商、审计、银行各方面的联系和

接待;负责协助总经理在外部为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行政助理——负责公司的内勤管理、客户接待、值日安排;负责印务部业务的衔接、协调、督查、验收、发货;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主要设备的管理,包括资料建档,纸张、配件等消耗品的购置,以及设备维修联系、故障排除等;

1、顶点公司设计师岗位责任制

2、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3、上班时间内登录公司OA系统,做好工作计划与工作日志。

4、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服从领导安排,以热诚的态度接受各项设计任务,以高效率和高质

5、量完成各项设计及排印任务。

设计师接受任务后,要及时与客户联系,建立通联方式,详细书面记录客户就产品设计、排印、装订等细节提出的各种标准、要求,并与公司设计部经理、策略总监及时沟通。

6、严格按照工作任务的书面安排,依据客户要求和设计、排印标准,全面、准确、详细、清晰、认真的填写“设计排印流程表”。用过硬的工作质量和严谨的流程审核,确保产品的设计及排印质量,并在流程表中相对应的责任人栏目内签名。

创造需要技能,知识需要更新。全体设计师有责任在实践中强化自身技能,在创造中注重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适应设计师岗位的工作需要,才能以高品质作品满足客户要求。

7、模范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尊重客户,团结同事;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以集体的荣誉感维护和谐团队,以良好的执行力提高运行质量,以强烈的责任心保证安全稳定。

8、在工作中相互帮助,优势互补;有问题虚心请教,不得过且过;有过失及时改正,吸取教训。

9、认真做好日常设计资料的收集、归类、排序;做好设计成品的留样、存档、保管;做好自身每日工作日志的填写及报送。

10、做好公司业务保密工作。

广告管理制度10

1、对下列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具体金额由公司评定:

1、1在为公司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1、2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心公司的发展与建设,为公司管理上水平,进入规范的现代化企业有显著成绩者。

1、3有出突出贡献者。

2、处罚规定:

2、1与客户发生争执、吵架者,处以罚款xxxxx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2在员工之间散布流言,或者有意见不通过正常渠道向领导反映者,罚款xxxxx元;重犯罚款xxxxx元;再犯辞退。

2、3玩忽职守,办事马虎,导致工作失误,视情况罚款xxxx至xxxxx元不等。

2、4收受回扣,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视情节轻重,轻者罚款xxxxx元,重者予以解聘。

2、5其他类似行为。

广告管理制度11

一、xx大市场内所有空间广告发布权属xx大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所有。(包括但不限于霓虹灯、广告牌、横幅、条幅、宣传单等形式)

二、xx大市场三期的广告包括:

1、利用公共场地的建筑物、空间设置的楼顶、跨街、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大型喷绘、橱窗等广告。

2、利用大市场运营车辆、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3、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

三、商铺使用人可制作门头广告、平面广告或横式灯箱广告但其尺寸必须符合物业公司的规定,并将色彩效果、广告申请呈报物业公司,经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使用人制作的广告必须支撑牢靠、抗风力强、确保安全,如出现由于广告牌原因导致商铺损坏、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一概由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

五、凡未经物业公司审批同意设置的广告设施,公司有权拆除,并由广告制作发布户赔偿拆除费用及其它相应损失。

六、市场内严禁发布虚假和非法广告。

七、单位、个人、社会团体或商户到xx大市场三期内进行宣传活动时,必须报物业公司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宣传活动。

八、物业公司是光彩大市场内所有空间广告制作、发布的唯一机构。凡须发布楼顶、跨街、临街、横幅、灯塔广告的使用人,应提前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广告费用,由物业公司根据使用人提出的广告样稿进行制作发布。

九、大市场内所有户外广告的发布使用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变更广告,使用人应在变更前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的管理费用。

十、任何人不得利用消防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设置广告,不得利用路灯、灯杆和落水管悬挂条幅、彩旗和张贴广告。

十一、使用人制作的广告应接受大市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不得妨碍公共设施和大市场整体规划。如大市场整体布局调整时需拆除的广告,使用人应无条件配合。

十二、商铺的使用人可制作门头广告,门头广告标准位置为:二楼窗户下檐到外墙面下檐高1。2米(调整幅度不得大于1%);宽:由门两侧柱子中线分别向己方一侧缩0。35米;厚:由墙面到广告表面0。3米。

十三、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各类广告招牌,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限期拆除,否则物业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十四、为了促进大市场的繁荣,物业公司将定期举行商品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商品节等活动,费用由市场内所有商户共同分摊。

广告管理制度12

第一条集团所有广告宣传事务由策划部全权负责管理(含pop、布幅、户外、报纸、电视广告);

第二条联络广告业务,原则上必须同三家以上广告单位洽谈,以利掌握合理的价格、时段、区域、质量;

第三条拟订广告计划,相关负责人必须提供两家广告单位的报价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广告计划经审批,负责人需同确定的广告单位签订合同,填审核表一并交财务部审核并附总经理签字;

第五条广告合同原件自签订之日起,需在三日内交相关合同管理员存档,同时策划部必须立即做详细登记,以备提供核查依据;

第六条广告验收人需按合同严格确认并须在审核表上签字;

第七条财务部必须审核完手续齐备的审核表后支付相应广告费;

第八条各商场广告计划必须先传真至公司策划部初审后,由策划部报总经理审批,并反馈回相关商场,其余手续由商场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策划部须对商场广告作不定期进行检查,核实广告具体执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总经理即时处理。

广告管理制度13

1临时使用申请、审批与使用

1)本物业的商户需要安装广告招牌时,应及时到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广告牌的设置方案,办理广告牌的申请手续。

2)客服中心管理人员接到商户申请后,应及时交部门主管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商户方可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商户制作、安装广告牌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合格的材料,以保证广告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

4)商户广告牌在使用期间,必须时时保证广告牌处于完整良好的使用状态,发现损坏后应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拖延,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整改。

5)若因广告牌的制作质量或安装质量的问题,给物业管理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后果。

2广告牌悬挂规定

1)所有商户均无权私自在本物业内过道、外墙壁、天台和其他场地设立广告招牌。

2)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所租用的商铺内或门面上悬挂、张贴。

3)任何商户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

4)占用门前走道或封堵部分通道(不影响消防,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临时使用的按“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规定收取场地临时使用费。

5)凡违反以上规定内容者,按照违章装修进行处理。除令其拆除、撤销、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并处以1000-20xx元人民币罚款。

广告管理制度14

1、基本原则

1、1评定原则:以能力、贡献、责任为基础,按工作岗位差异,确定工资级别;

1、2综合核定原则:员工薪资考虑人才市场行情、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核定;

2、薪资体制

2、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按该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综合评定。

2、2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提成、奖金、补助等构成。

2、3薪资体制:采用月薪制,以当月公司规定的应考勤天数为基数,根据员工当月实际考勤天数算出月工资。

月工资=(月应发工资总额/月应考勤天数)x实际考勤天数+提成+奖金+补助;

2、3、1应考勤天数的定义:按公司规定,应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2、3、2实际考勤天数的定义:员工实际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2、3、3员工请假或加班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4支付时间:每月xxx日发放上月1-30/31日薪资;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发放;

2、5下列各项金额可以从每月薪资中直接扣除:罚款、未结清的借款、公司垫支款项等;

2、6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下谈论和询问他人工资,如发现工资泄密事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提成、奖金

4、工资表的制作与审批

4、1工资表统一由财务部制作,为了统计与归档的方便,采用统一的格式;

4、2财务部对当月员工工资异动情况和有关工资的通知文件及时作好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制作工资表;

4、3每月xxx日为发薪日;

4、4财务部在发放工资时,若为现金发放,要求员工在工资签收本上签收;如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由财务人员保留银行发放记录;

4、5必须作好工资表的打印版与电子版的档案保管;

5、因计算错误而造成工资溢领时,员工应归还其差额;公司可在下次发薪时予以扣除。

6、员工对工资产生疑义时,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广告管理制度15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

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广告客户索要。

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之后,由公司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真实合法的组织。

2、审查广告是否真实。

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b、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c、广告内容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3、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a、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有无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b、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

c、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d、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人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规定。

e、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复查。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