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广告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广告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广告管理制度1

1、基本原则

1、1评定原则:以能力、贡献、责任为基础,按工作岗位差异,确定工资级别;

1、2综合核定原则:员工薪资考虑人才市场行情、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核定;

2、薪资体制

2、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按该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综合评定。

2、2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提成、奖金、补助等构成。

2、3薪资体制:采用月薪制,以当月公司规定的应考勤天数为基数,根据员工当月实际考勤天数算出月工资。

月工资=(月应发工资总额/月应考勤天数)x实际考勤天数+提成+奖金+补助;

2、3、1应考勤天数的定义:按公司规定,应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2、3、2实际考勤天数的定义:员工实际到公司上班的天数。

2、3、3员工请假或加班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4支付时间:每月xxx日发放上月1-30/31日薪资;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发放;

2、5下列各项金额可以从每月薪资中直接扣除:罚款、未结清的借款、公司垫支款项等;

2、6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下谈论和询问他人工资,如发现工资泄密事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提成、奖金

4、工资表的制作与审批

4、1工资表统一由财务部制作,为了统计与归档的方便,采用统一的格式;

4、2财务部对当月员工工资异动情况和有关工资的通知文件及时作好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制作工资表;

4、3每月xxx日为发薪日;

4、4财务部在发放工资时,若为现金发放,要求员工在工资签收本上签收;如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由财务人员保留银行发放记录;

4、5必须作好工资表的打印版与电子版的档案保管;

5、因计算错误而造成工资溢领时,员工应归还其差额;公司可在下次发薪时予以扣除。

6、员工对工资产生疑义时,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广告管理制度2

1、对下列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具体金额由公司评定:

1、1在为公司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1、2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心公司的发展与建设,为公司管理上水平,进入规范的现代化企业有显著成绩者。

1、3有出突出贡献者。

2、处罚规定:

2、1与客户发生争执、吵架者,处以罚款xxxxx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2在员工之间散布流言,或者有意见不通过正常渠道向领导反映者,罚款xxxxx元;重犯罚款xxxxx元;再犯辞退。

2、3玩忽职守,办事马虎,导致工作失误,视情况罚款xxxx至xxxxx元不等。

2、4收受回扣,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视情节轻重,轻者罚款xxxxx元,重者予以解聘。

2、5其他类似行为。

广告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广告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房地产广告行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广告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它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商业广告。

第四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全市房地产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是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录像、路牌、墙壁、橱窗、印刷品、霓虹灯、车体等媒介或形式发布含有房地产内容的广告主,必须取得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意见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并到广告发布地的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广告备案或依法登记手续。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发布房地产广告,该广告主应到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备案或依法登记手续。

第五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

第六条凡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刊登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其广告。

(一)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四)预售商品房,但未取得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五)违章建设的房屋;

(六)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不得出售的其他房屋。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预售商品房广告时,应载明商品房预售证编号和发证机关。其预售广告中的项目名称、楼宇编号必须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预订”等进行预售商品房广告宣传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要加强监督,按各自职能依法查处。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十条商品住宅应按套销售,不得出现分割拆零销售广告。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

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其基准销售价格。

第十三条预售商品房广告中以参照物表示项目位置的,应以从该项目到达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车程等来表示距离。项目坐落位置示意图,应当真实、准确、清楚,比例恰当。售楼资料上明示的房屋装修标准、材料、设备、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应当真实、准确、清楚。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第十四条预售商品房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出现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内容。不得出现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内容。

第十五条预售商品房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广告中有承诺减免或赠送若干年物业管理费的内容。

第十六条预售商品房广告中出现各种评奖、排名、国家或者省示范工程等称号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明示评奖机关、奖励种类、有效年份。对列入实施计划但未经验收获得奖励称号的,不得使用该称号。

第十七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不得以诋毁其他房地产项目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第二十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发布预售商品房广告时,应当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广告文本及图片等证明材料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广告申报手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广告还应当提供开发企业出具给代理人的委托书。广告主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后出具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证明材料,按照本《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广告备案或依法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在受理房地产广告业务时,要查验相关证件,特别是在受理商品房预售广告时,必须查验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广告备案、户外广告登记等有关证明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者严格按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上核定的房地产广告内容发布,不得添加内容。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证明文件不齐全、内容失实的房地产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经营,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分别对违法者予以处罚。

广告管理制度4

一、xx大市场内所有空间广告发布权属xx大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所有。(包括但不限于霓虹灯、广告牌、横幅、条幅、宣传单等形式)

二、xx大市场三期的广告包括:

1、利用公共场地的建筑物、空间设置的楼顶、跨街、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大型喷绘、橱窗等广告。

2、利用大市场运营车辆、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3、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

三、商铺使用人可制作门头广告、平面广告或横式灯箱广告但其尺寸必须符合物业公司的规定,并将色彩效果、广告申请呈报物业公司,经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使用人制作的广告必须支撑牢靠、抗风力强、确保安全,如出现由于广告牌原因导致商铺损坏、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一概由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

五、凡未经物业公司审批同意设置的广告设施,公司有权拆除,并由广告制作发布户赔偿拆除费用及其它相应损失。

六、市场内严禁发布虚假和非法广告。

七、单位、个人、社会团体或商户到xx大市场三期内进行宣传活动时,必须报物业公司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宣传活动。

八、物业公司是光彩大市场内所有空间广告制作、发布的唯一机构。凡须发布楼顶、跨街、临街、横幅、灯塔广告的使用人,应提前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广告费用,由物业公司根据使用人提出的广告样稿进行制作发布。

九、大市场内所有户外广告的发布使用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变更广告,使用人应在变更前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的管理费用。

十、任何人不得利用消防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设置广告,不得利用路灯、灯杆和落水管悬挂条幅、彩旗和张贴广告。

十一、使用人制作的广告应接受大市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不得妨碍公共设施和大市场整体规划。如大市场整体布局调整时需拆除的广告,使用人应无条件配合。

十二、商铺的使用人可制作门头广告,门头广告标准位置为:二楼窗户下檐到外墙面下檐高1。2米(调整幅度不得大于1%);宽:由门两侧柱子中线分别向己方一侧缩0。35米;厚:由墙面到广告表面0。3米。

十三、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各类广告招牌,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限期拆除,否则物业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十四、为了促进大市场的繁荣,物业公司将定期举行商品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商品节等活动,费用由市场内所有商户共同分摊。

广告管理制度5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

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广告客户索要。

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之后,由公司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真实合法的组织。

2、审查广告是否真实。

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b、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c、广告内容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3、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a、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有无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b、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

c、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d、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人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规定。

e、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复查。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广告管理制度6

20xx年促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指导各区域市场进行促销策划和实施,促进市场销量的快速提升,提高促销资源的使用效率和促销的整体协同性,保证公司整体市场目标的达成;同时加强对促销活动的管理和控制,使促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的适应范围为本司所有促销活动。

第二章促销的实施

第3条营运部负责公司整体市场促销活动的指导与评估,管理并监督促销活动的实施,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4条营销策划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销售目标和市场竞争趋势制定公司年度促销活动计划、费用预算,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5条营销策划部负责制定促销方案的详细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监督各个环节按程序作业。负责销售促进的全程跟进工作,包括方案的策划与设计、人员的安排、方案的临时调整、物品的购置、物品的配送、物品的发放与管理、效果的评估、销售促进的总结。

第6条各产品事业部根据重点产品的年度推广计划,制定各项促销活动期间的产品执行价格及促销政策,营销策划部汇总各门部提供的促销产品信息及促销政策后,统一规划促销实施方案。

第7条各区域经理负责具体组织所辖区域市场的促销活动,并进行促销员培训,督促经销商进行促销广告投放,收集、整理活动促销数据,提出初步效果评估报告。并根据辖区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促销建议及促销活动申请。

第8条经销商负责当地促销活动的实施,按照公司制定的广告方案进行促销广告的投放,并提前落实促销物料的储备,促销现场的布置以及促销人员的安排等事项,同时完成当地主销产品与公司特价促销产品的储备与样板展示工作。

第9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公司促销资源,并不得篡改公司统一实施的特价产品的执行价格。经销商必须按照公司统一设计的促销广告样稿进行广告投放,不得擅自修改促销广告内容。

第10条所有参与市场促销活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促销活动的规定程序,加强市场促销品的管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挪做他用,否则严肃处理。

第11条营销策划部经理负责具体促销相关事项指导与协调。

第三章促销的分类与保密

第12条促销活动划分为全国性促销、区域性促销与突发促销。各地区必须执行由公司组织的全国性促销活动,而区域性促销活动则可选择性执行,突发促销则由公司专项组织实施。

第13条全国性促销是指由公司统一规划的全国性大型促销,主要目的是为配合公司品牌塑造、新产品推广、竞争策略实施等整体性目标的达成。由公司营销策划部负责策划,各地区经销商和区域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14条区域性促销主要是各区域市场针对行销中一些的核心性问题:打击窜货、增加网点、拉动流量、维系客情关系、打击竞争对手等举办的区域性促销活动。由各区域经销商和区域经理申请,营销策划部协助策划,由市场人员决定和安排实施。

第15条突发促销主要是快速响应社会上的短期突发性的焦点新闻,或者公司突发的公众危机以及应付竞争对手的进攻等突发事件的反应式促销。由公司营销策划部和事发区域市场的办事处或区域经理共同策划,区域经理负责实施。

第16条促销策划的保密措施

1、活动流程的保密:严禁将促销方案与涉及作品对外传播,促销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拍照、拍摄。

2、促销产品与价格的保密:除公司广告已公布的产品与价格外,禁止在促销实施前对外传播促销产品结构以及价格策略。

3、促销规模的保密:各地不得对外传播促销活动的销售数据及现场图片,经公司许可用于媒体的宣传除外。

第四章促销的广告和宣传

第17条公司统一的大型促销广告事务由营运部、营销策划部负责统一策划实施。各地广告投放内容,由营销策划部制定版面样板,各地再根据情况实施。营销策划部根据年度大型促销计划制定年度广告整体安排计划。

第18条营销策划部对各区域市场日常促销广告实行监控管理,各区域要对所管辖区域的广告发布进行统一管理,在营销策划部的指导下合理规划,并进行实施。

第19条突发事件促销由公司营销策划部进行统一规划安排,由事件发生地经销商组织实施,或公司派员前往指导实施。广告内容由营销策划部统一制作。

第20条由公司部署的促销广告发布之前,各区域必须填报广告申请,将申请表中相关内容详细填写完整,并由经手人、区域经理签字后,传真至营销中心营销策划部,营销策划部负责组织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广告发布。

第21条填报广告申请的同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媒体广告:需提供媒体报价单,如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的正规报价。

2.户外广告:需提供广告的详细位置、广告具体尺寸,发布载体的合法使用证明。

3.制作类广告:需提供制作规格、材料、人工费用明细。

第22条广告发布完毕后,各区域应于15日内,将广告样稿等广告见证材料寄回

公司备案,见证材料如下:

1.报纸广告:需提供报样(必须为整张报纸)。

2.电视、电台广告:需提供播出单、监播监听带。

3.制作类样片:证明其制作内容与质量的近景照片、证明其发布位置的远景照片。

第23条所有广告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发布,凡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者,其广告费用自行承担,对影响到公司整体形象的,公司保留追诉的权力。

第五章促销的现场管理

第24条促销人员的管理

1.促销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进行促销现场控制,保证促销有条不紊地进行。

2.现场促销人员严格执行本公司服务规范,无条件接受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3.现场促销人员必须身着制服,在胸前佩带工作证件,面带微笑接待顾客。

4.促销活动过程中,现场促销人员不得擅自对促销活动的内容与方式进行改动,如必须对促销活动进行调整,则应经过促销活动最高负责人批准。

第25条促销场地的管理

促销现场各种产品及促销物品必须堆放整齐,保证所有通道畅通,保持现场干净整洁。

第26条促销产品的管理

1.促销的销售流程必须分工明确,保证产品在促销销售过程中的畅通无阻。

2.促销产品应保持供应,如该产品已经卖完应贴出通知或以其它方式告之消费者。

第27条客户及客户档案的管理

促销活动中必须有专人对顾客的档案进行管理,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应派专人对客户进行跟进。

第28条促销赠品管理

1.各地经销商必须在促销开始前,完成促销赠品的储备,并安排专人统筹管理。

2.所有促销参与人员必须熟悉活动内容和赠品发放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执行,严禁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赠送偏差,如多赠、少赠、不赠、私自挪用和截留等违规行为。

3.顾客领取赠品,需凭真实有效的购物凭证,并在指定的赠品领取处领取,同时填写《赠品发放领取表》,赠品发放人按照规定在顾客购物凭证正面票面处使用黑色碳素笔书写“赠品已领”字样,也可加盖“赠品已领”的活动专用章,并发放赠品。《赠品发放领取表》内以下栏目必须真实填写:顾客姓名、联系方式、赠品数量、赠送时间、购物小票流水号码。

4.赠品发放前,门店必须按照具体执行办法,制作POP或促销海报,并在门店入口、具体商品陈列位置、赠品领取处进行张贴。如有随同赠品的传单,应安排专人提前发放至门店辐射范围。

或促销海报的书写内容要求规范,必须出现以下内容:赠送主题、赠送内容、赠品名称、具体赠送办法、赠送起止时间、以及“赠品数量有限,赠完为止”、“世康地板拥有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等提示语句。赠品发放完毕,如不再发放,应及时撤掉POP或促销海报以免引起纠纷。

6.赠送过程中,应注意保管赠品,如出现赠品品质低劣、破坏而导致无法赠送,应联系公司调换。所有赠品在赠送后,均不予退换。如遇到特殊情况,如顾客强烈要求,可由店长决定处理,收回原赠品,调换新赠品。

7.赠送过程中,赠品发放处在选择上应注意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设在货架旁或收款台以及通道处,以免影响正常销售或造成安全隐患。

8.赠送内容向顾客公告后,无特殊情况(如遇到天气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赠送不能正常进行)不得变更停止。如需变更停止,应向顾客公示,同时张贴致歉公告。

9.公司将对赠送活动进行评估和赠送行为核查。核查内容是检查门店《赠品发放领取表》,并对内容核对抽查。

第六章促销的效果评估

第29条促销评估流程

1.促销活动结束后,由促销活动执行者提交总结报告。

2.促销活动监督者提供调查报告,由各事业部核实数据并抽样调查。

3.营运部汇总评估,产生评估结果。

第30条促销评估分工

1.促销活动执行者:提供促销活动总结报告,提供的数据包括整个促销活

动消耗了多少促销用品、运用了哪几种促销工具、促销活动中每个项目的支出以及总支出、促销活动总共接触到了多少名目标消费者、提供了联络方式的目标消费者又有多少,等等。

2.促销活动监督者:提供促销前、促销中、促销后、评估持续时间等各个

时期的目标消费者调查数据及促销点销量变化数据。

3.经销商:说明当地的促销产品流向,提供各个时期促销产品的销量。

第七章附则

第31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32条本制度由营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广告管理制度7

为规范广告管理,提高广告水平,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广告是指公司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户外广告媒体、宣传品、展会、intel网等媒体发布的企业形象广告、营销类广告。

二、营销部是企业对外广告宣传的执行部门,其职责为:

1、编制公司年度广告计划,包括企业形象宣传与项目的宣传。

2、负责公司整体vis手册的制定和完善。

3、负责策划宣传样本、电视宣传片、户外广告、平面设计、展台设计等重要宣传资料。

4、建立与媒体公共关系。

5、负责策划大型对外宣传推广活动。

三、发布广告必须依照公司vis手册的统一标准,规范使用标识。

四、广告费支出应在公司年度广告预算之内,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使用,广告费应在预定范围内支出,如超出限定必须提前报告公司。

五、本规定由营销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广告管理制度8

第一条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相关广告法规的管理规定,并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第二条大型促销活动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促销广告在促销结束后应立即撤除。

第三条临时促销人员需到公司综合管理部领取临时人员工作证。

第四条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公共位置的广告

1、未经运营管理中心审批,不准在广场内包括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在内的任何公共位置(除商铺内)派发宣传品、赠品;不得利用公共区域放置任何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广告物品;不得利用公共区域接受外单位采访、拍照、录制;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叫喊拉客;

3、未经运营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光临等。

第六条商铺内部的广告:

1、任何宣传不能误导消费者,诋毁其他同类商品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宣传;

2、对于商铺内部任何图案文字,运营管理中心保留否决权,如确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有权更改或拆除;

3、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运营管理中心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卖'等文字或符号;

4、商铺内不得自行设置音响设备,广场内不能擅自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需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第七条广告位

经运营管理中心同意,可在商铺内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内侧设置符合公司规定的宣传、促销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广告管理制度9

1临时使用申请、审批与使用

1)本物业的商户需要安装广告招牌时,应及时到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广告牌的设置方案,办理广告牌的申请手续。

2)客服中心管理人员接到商户申请后,应及时交部门主管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商户方可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商户制作、安装广告牌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合格的材料,以保证广告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

4)商户广告牌在使用期间,必须时时保证广告牌处于完整良好的使用状态,发现损坏后应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拖延,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整改。

5)若因广告牌的制作质量或安装质量的问题,给物业管理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后果。

2广告牌悬挂规定

1)所有商户均无权私自在本物业内过道、外墙壁、天台和其他场地设立广告招牌。

2)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所租用的商铺内或门面上悬挂、张贴。

3)任何商户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

4)占用门前走道或封堵部分通道(不影响消防,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临时使用的按“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规定收取场地临时使用费。

5)凡违反以上规定内容者,按照违章装修进行处理。除令其拆除、撤销、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并处以1000-20xx元人民币罚款。

广告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营销广告发布的管理,保证广告发布的良好效果,有效的控制成本,特制定营销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一、营销广告的发布原则

营销广告的发布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营销广告发布的组织实施部门

营销广告的发布由营销部组织实施。需要比价或招标确定的广告项目,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须参与并负责审核。

所有广告的发布须签订广告合同。

三、营销广告的分类

本规定所指的营销广告的类别为:主流媒体、其它媒体、策划发布、销售道具制作、营销活动举办等。

1、主流媒体类:包括电视广告、电台广告、报纸广告和房展会场地租赁等。

2、其它媒体类:包括户外广告牌、地铁广告、户外灯箱、网络发布、杂志广告等。

3、策划发布类:项目营销策划。

4、销售道具制作:包括楼书、广告片制作、企业刊物、效果图、摄影、模型、宣传礼品、网站制作、户外广告制作、看房通道、围墙、刻字、雕刻、展板、展牌、宣传单页、活动指引牌和条幅等。

5、营销活动及其他:房展会布展、举办营销活动、评选活动、njhouse网员单位和政府刊物活动等。

四、广告公司的选择

1、为了确保广告发布的效果,营销部在选择广告公司时,必须综合考虑广告公司的资质、服务、信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建立《合格广告公司一览表》,为了保持有效的市场竞争,体现广告发布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同类广告的广告公司原则上不少于3家。

2、对于单项合同超过十万元的广告项目,营销部须会同造价审核部,对广告公司进行考察和资格预审,并出具考察报告,以确定合格的广告公司。

五、广告发布的管理程序

根据项目销售的需要及公司年度广告费用使用计划,营销部须合理安排广告的发布工作。

1、单项合同金额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择优确定广告公司,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2、单项合同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选择二至三家广告公司进行比价(或方案),参考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的审核意见,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3、单项合同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广告项目,由营销部组织,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参加,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广告公司,邀请的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招标项目须编写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招标项目采用会议的方式进行评标,评标人员由董事会代表、总经理、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及营销部、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的相关人员组成。评标结果形成会议纪要,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合同审批表的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4、部分广告项目(如主流媒体类、其它媒体类和各类营销活动)合同金额较大,又无法采用比价或招标方式确定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主流媒体类:营销部附上刊历价和发布原件,经造价审核部审核后,刊历价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其它媒体类:营销部采用同类广告进行比价,并经造价审核部和财务部审核,比价单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各类营销活动或政府刊物活动:营销部以申请报告的方式,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合同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广告项目,需要经过商务谈判才能确定的,由总经理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谈判。谈判结果形成工作纪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做为合同审批的依据。

6、招标文件和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

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造价审核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代表。

7、付款审批流程

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造价审核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付款50万以下)――董事会代表(付款50万及50万以上)――财务部审核。

六、广告发布的资料管理

广告发布的资料由营销部负责统一整理归档。广告发布的文档除了必须符合公司《文档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包括:

1、招标项目:经批准的招标文件原件、中标单位投标书及评标结果会议纪要,需要商务谈判才能确定的项目还应包括谈判结果工作纪要。

2、比价项目:发布单位的报价原件及经批准后的表单。

3、主流媒体:发布单位公布的刊历价和发布原件。

4、各类考察报告

广告管理制度11

重庆新亚广告公司为了规范管理,增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同时也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规范,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各项实施细则如下:

一、文件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重庆新亚广告公司为了规范文件审批流程,规范各中心和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也便于公司对各种文件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由关业务方面的文件需先填写《文件批复回单》,递交相关领导,相关领导须在规定时间内批复后交相关部门保存。公司各部门、中心起草的需要公司发文的文件需填写好《文件批复回单》后,先递交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递交相关领导审阅,领导回复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分发。

(二)公司各部门、中心对外签订合同,需填写《合同审批单》,递交相关领导审阅签字后盖章。合同交财务管理中心一管理。

(三)所有文件需要下发各部门、中心、分公司的,在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通过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下发,各部门、中心及分公司签收。

(四)行政管理中心按年度将所有文件分类归档保存。

二、例会制度

(一)业务例会: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业务例会(会议时间各部门根据自己部门的情况决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和布置本周的工作内容,同时形成会议记录交分管副总以及各部门主任处备案。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如无特殊情况会议必须如期开展,若没有按时召开业务例会的部门每次扣罚分管领导200(贰佰)元整,部门主任200(贰佰)元整,副主任100(壹佰)元整,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月度经营分析会:每月8号下午(如遇周末时间顺延至下周星期一)召开部门主任经营分析会,对当月的经营项目、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相关事宜。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准备相关的经营资料,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中干(包括中干)以上的公司人员必须参加,如无故缺席扣罚200(贰佰)元,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三)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有情况通报、相关重大活动开展、重大决策的情况下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召集,会议内容由办公室收集整理会议议题,并提前通报给公司领导层。

(四)员工培训会:每季度举办一次员工培训会,培训规划和内容安排,具体会议组织由办公室负责。

(五)项目论证会:有重大新项目意向时,由部门、分公司提出,应按程序申报获得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公司项目评审小组和项目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分析论证会,对即将开始的项目进行论证,并把有关资料交行政管理部及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三、车辆的使用及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车辆管理,根据集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条例,新亚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在工作时间内,各分公司、部门、中心用车时填写派车单,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根据前后程序先后缓急实行统一调配。

(二)各分公司、部门、中心,需用车时,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及到达地点,由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派车。

(三)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到市外或省外时,用车部门(人)要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才能派车。

(四)节假日(包括大周末)公司车辆统一封存,车辆必须停集团车库,任何人不得擅自动车。如特殊情况下用车,需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总经理签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派车。否则罚款500元,出了任何交通事故责任自负,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五)公司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驾驶公司车辆,不得假公济私动用公司车辆,一经发现,行政管理中心将通知财务从本月工资一次性扣500元处罚。

(六)新亚广告公司工作人员未经行政管理中心调派车辆出车,视为出私车,除了重处罚(500元)以外,出了任何车辆事故、人员伤亡后果自负,经济损失自行赔偿。

(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须及时报告行政管理中心和公司领导,车辆责任以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负事故全部责任万元以上(包括万元),责任人承担30%经济赔偿。负主要责任,由责任人承担20%经济赔偿,负次要责任人承担10%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由责任人一次从工资中扣除,工资不够者,累计从工资中扣除,车辆事故不负责任者,责任人不作处罚。

(八)擅自借车或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等,由借车人自行负责处理,与办公室和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九)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执行工作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违章处罚,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及违章罚款。

(十)车辆管理人员(车管干部),津贴补助均按集团公司车辆统一管理办法规定补贴。

(十一)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要有职业道德,要爱护公有财产,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所驾车辆的一切相关手续、证照、随车所带工具等,同时出车之前检查该车的水和油及电路。公务执行完后按规定停入报业集团地下车库,车辆所产生费用、票据,须先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签字、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报销,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十二)行政管理中心对公司所有车辆全部负责,其中包括维修、车辆年审等,随时保持车况良好。本着励行节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则,合理安排车辆使用,主动接受各分公司、部门中心的监督,在车辆安全和各项费用报销单签上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励行节约。如行政管理中心在管理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失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将从责任人一次扣罚200元。

四、人力资源的管理: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专业素质的要求。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一)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主任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流程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领导预审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在行政管理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2、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主任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根据审批流程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认后报行政管理中心,在行政管理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二)发布招聘信息

1、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行政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2、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三)录用流程

1、行政管理中心人员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行政管理中心及分公司负责对被录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真实等)。

3、行政管理中心或分公司负责招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的办公用品购买到位,确定办公座位等。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照片1张,核查无误后行政管理部存档。

5、行政管理部或分公司负责招聘人员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等以及签订劳动合同。

6、各部门、中心未按流程执行,公司将不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该员工的所有费用由所聘部门自行承担。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劳动合同附后)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

6、行政管理中心要建立员工档案,将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登记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分类归档.(五)员工受聘期间,有下列行为,公司可随时解除合约而无需预先通知:

1、蓄意不服从上级(公司经理和部门领导)工作安排调遣者;

2、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规章制度,直接影响公司形象或利益者;

3、欺诈欺骗者;

4、过单或者泄露公司信息等变相过单行为,予以开除。收回过单所得并按过单所得一至五倍处罚。对行为恶劣,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严重的,公司将登报开除。

5、对收到客户广告款,次日(节假日顺延)不交财务部者,视为挪用、按帐款10%处罚;滞留三日以上的行为,按帐款20%处罚,对挪用超期或数额较大的,公司将登报开除并移送司法部门。

(六)辞退及离职的相关手续

各部门、中心必须将离职人员姓名提前1个月申报总公司,即将离职的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审批表》完善离职的相关手续才能离开。办公用品须到行政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相关客户资料必须转交部门其他员工,并填好《工作人员调动(辞职)交接流程表》;涉及在财务借款的员工,必须将财务所有借款单全部结算清楚才能离开。辞职人员的工资在交接审核后,将当月工资缓发壹月。

(七)人力资源的管理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各中心、部门须严格把关,给公司造成损失,由部门、中心负责人赔偿。

五、劳动纪律的管理:

公司员工的考勤工作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管理,按月进行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将作为员工职位晋升、提升工资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一)本公司规定的正常休息时间为:

1、实行5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夏时至为:下午14:30—18:00)

2、星期

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员工的休息日。

(二)公司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方法代替他(她)人打卡,如经发现,扣罚当月工资500元。

2、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忘记打卡的员工当天或第二天,须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其按时上班或下班。如果打卡时间处空白,每次扣罚200元。

3、如果员工早上需直接去有关单位办事或在外办事下午不能赶回公司打卡,都需事前把有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的请假条提前交到行政管理中心,打卡片不能显示打卡时间的,须经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请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都必须事前请假,否则按不请假对待。

员工需持有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的书面请假条交给总经理批阅,经总经理批阅同意后,把领导签字的假条交行政管理中心备案,方才同意假期。

(三)对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的处理:

公司允许每月两次未按时到岗,但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可视为堵车处理,但必须在卡片上显示时间,超过10分钟同样作为迟到处罚。卡片上必须每天显示上下班时间,如果没有打卡时间一律按30元扣罚。

以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凡因私未按时到岗者为迟到。对迟到者的处罚如下:

1、迟到10—20分钟扣20元;21分钟—30分钟扣30元;30分钟以上扣50元。

2、旷工半天,处罚100元。

3、非因公不到工作岗位为旷工。旷工半天扣罚100元,旷工一天扣罚150元。旷工2次扣罚半年奖金(指年终发放部分),矿工4次全年无奖。

(四)行政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如有徇私舞弊的情况,每次处罚50元。

广告管理制度12

20xx年公司广告费按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投放按销售额的2%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公司统一安排的促销活动及企业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用于公司全年统一的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活动或促销活动。其余4%按各省销售额的百分比分配给各市场使用(包括由公司统一投放的省级卫视台)。

1、省级市场20xx年广告费使用权限:

1.广告费额度分配表(见附件1)

2.省级经理的广告费使用权限包括地方性的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投放及促销活动的投入。

3.客户经理1%的促销费用包括海报、横幅、店招、墙体广告、卖点广告和促销活动及促销用品。

2、广告费使用审批方法:

1.省级经理使用广告费前,按月电报计划,并结合前一个月销售额以及公司分配给各特区、各省百分比控制使用。广告计划每月18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到广告部,广告部负责审核价格、额度及投放的合理性,并报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各市场应按公司审批同意的计划执行。如需更改,仍须上报公司批准。

2.客户经理使用1%的促销费,预先应征求一下经销商的意见。制作各项促销用品(包括宣传画、横幅、促销礼品),按需要向销售公司上报制作计划,销售公司统计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供应部统一制作,销售公司验收发货。店招、卖点广告在公司规定的制作价格范围内,由特区经理或省级经理签字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超过公司额定的制作价格,需经广告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广告发布后,销售公司负责对发布广告的实样照片进行审核并抽查验收。

3.政府机构的会议用产品赞助或新闻媒体节目中的产品赞助,100箱以内由省级经理负责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产品按出厂价讲入广告费。

3、具体广告投放管理细则按公司20xx年广告投放管理条例执行。(见附件2)

广告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广告发布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广告发布登记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三)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四)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第五条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五)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六)场所使用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将准予登记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使用自有的广播频率、电视频道、报纸、期刊发布广告。

第七条广告发布登记的有效期限,应当与广告发布单位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所提交的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一致。

第八条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广告发布登记应当提交《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将准予变更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变更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

(二)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

(四)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的;

(五)广告发布单位停止从事广告发布的;

(六)依法应当注销广告发布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将准予延续的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延续的,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一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制度。

第十二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按照广告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按时通过广告业统计系统填报《广告业统计报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广告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单位采取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管理。抽查内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二)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五)其他需要进行抽查的事项。

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吊销广告发布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抄告为该广告发布单位进行广告发布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查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广告发布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变更;逾期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准予广告发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广告发布登记信息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应当通过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

企业的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20xx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广告管理制度14

管理制度是管理者根据组织所处的环境,代表组织约束被管理者的行为规范,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在一定的内部条件和外界因素约束的条件下使企业获取最大利润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共同约言”,尤其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环境的变化,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这时企业的管理就愈加显得重要。管理离不开制度,要保证企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为保证广告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第一个阶段——混沟时期当时广告状态是有什么业务,就做什么业务;客户给什么业务,就做什么业务;人员组成简单,各个身兼数职,大家齐心协力,利益分配方式是提成加奖金制。尤其是以广告代理为业务主体的公司绝大多数并入核心竞争力。

第二个阶段——健全时期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客户数量的增加、员工人数的增加,作业环节相应增加,分工愈来愈细。

第三个阶段——有效时期随着厂‘告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的不断变化。开始构建有救的组织机构,这—时期公刘运营经过不断的调整,发现有些环节形同虚设,现有的资源无法撑起理想的架构,于是开始撤并一些机构以保证公司有效的运营。

第四个阶段——变革时期以信息技术为平台,以令方位服务客户为中心,处于“快鱼吃慢鱼”,灵活主动贴紧客户,快速发挥组织协作优势的变革阶段,显著的特征是:再造广告公司组织结构,客户平台亡移,操作平台下移。从客户需求出发,不断完善服务流程,深化客户服务,与客户共成长。

第五个阶段——整台时期当前,中国广告行业再次发生了剧变,从一般的成本和规模竞争变为业内品牌声誉、媒介及客户资源、资本运作、行业代理经验和创意制作能力等核心能力的综合竞争从国内和区域竞争变为真正的全球竞争;广告公司管理制度从充满各种保护、限制的竞争变为真正的自由竞争。

广告管理制度15

为保证公司员工知法、懂法、守法经营,维护本公司的切身利益,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保证向社会提供有用的,优秀的广告,对社会和广大消费者负责,使公司沿着健康的法制轨道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制度。

一、法规学习制度

1、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广告法》精神。

2、广告业务审查人员必须熟记《广告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3、各部门应结合本部业务情况,定期组织学习、讨论有关广告法规政策,以规范本部职工工作,并促进员工守法经营。

4、对于国家颁布的有关广告法规政策,公司领导应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让员工及时了解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精神,以保证公司合法经营的方向。

二、广告业务档案制度

1、广告业务档案应分类保存。

2、广告业务档案的内容健全,包括以下内容:

①广告客户执照复印件

②广告合同

③广告登记人员登记的材料

④广告的审查意见及复审意见

⑤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⑦广告样式

⑧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后的信息反馈情况等

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3、以户为单位建档,要求一户一个档案,承揽一个广告客户有几个内容不同的广告也建立一个档案,如果变更广告内容的,应收取相应的证明存档。

4、广告业务档案应分类编号,编造目录,归档备查。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查、复审制度

1、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首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a) b) c) d)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要向广告客户索要。

2、审查。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后,由公司广告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a)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是真实合法的组织。

b)审查广告是否真实。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广告内容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

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在规定。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3、复审。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进行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四、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一、承接。公司对外承接业务,须由专门的业务人员负责进行谈判,并根据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的协议,草拟合同的条款。

二、初审。拟定合同条款后,由公司的合同专管员或相关人员查验有关证明材料,核实合同的内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查。合同内容审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2、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明确。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应把合同的条款尽可能体现详细,以避免合同履行中产生误解,甚至上当受骗。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否为无效、可撤消的合同。对有疑问的,可主动向合同监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规定。

三、复审。对于合同金额较大或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须经公司的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同时可主动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鉴证或公证,一般合同无须复审。

四、签订。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总经理或分管经理核准,签署并盖章后,合同生效。

五、归档。合同的档案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执行。档案专管员的职责。

1、按合同的内容将档案分类保存,不得丢失。

2、一份合同一个档案。每份档案的材料包括:合同原件、前期合同的草拟、谈判过程问题的变化及其它一些有效的证据如电报、传真件等凡涉及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的变更、履行情况等有关材料都要归档。

3、建立台帐。合同档案应分类编号,编制目录,归档备查。

4、跟踪监督。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跟踪,起到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

本制度一经公布实施,公司的业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时都要严格遵照执行,任何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进行任意操作的,公司对此一律不负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