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熔断机制好不好

a股熔断机制好不好

a股熔断机制好不好

熔断机制旨在避免再次发生“闪电暴跌”事件,对市场的交易风险提供预警作用,防止风险的突发性和风险发生的严重性。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在8月24日微博中说道:“我国的熔断机制,在过去一个月,完全有条件搞。”9月6日再次预告“熔断机制确实有可能最先推出。T+0和涨跌停板放开,争议较大。”

但是,对于熔断机制是否有必要和其能给中国股市带来多大积极影响,市场争议很大,反对声比较多,多数人担心“会更容易引发恐慌”。

美国亚洲金融协会主席张克在接受北青报《生活时代》周刊的采访时说:“在一个执行涨跌停板制度的市场,搞熔断机制没必要也不应该,这完全是人为的行为,不是市场在调节,因此市场的反应一定是这样的(不赞成)。”

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北青报《生活时代》:“不到万不得已,不宜推熔断机制。A股市场无需推出熔断机制。”

实施熔断机制是质变

“熔断机制源于美国但并不被常用,中国股市实施熔断机制则是蓄意而为之。”张克说。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

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主要是由于美国没有涨跌停板限制,监管层希望通过熔断机制可以让市场参与者平复一下交易情绪。但据张克介绍,美国纽交所并不常用这一机制,“从我2006年到美国纽约工作,美国股市尽管有熔断机制,但有且仅有一次在纽交所交易平台上使用了,(那次)是因为交易发生钞票错误而导致了中间停牌。”

在国外交易所,“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而中国拟采取“熔而不断”,双向设限。

“熔而断”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熔而不断”则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在持续下跌行情中,价格

剧烈、无序的变化对期货和现货市场造成的破坏性较上涨行情更大,因此,国外证券、期货市场采用的熔断机制大多只在下跌行情中启用,不涉及上涨行情。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其采用的熔断机制是“熔而不断”的形式,上涨和下跌的行情均适用。这也是市场争议比较大的焦点之一,不少人士认为如果一定要有这种机制那也应该是采取“熔而断”的形式,限制跌而不限制涨。

另外,“熔断”机制又分为多级熔断。以道琼斯指数为例,如果在盘中累计涨跌7%,将触发一级熔断,股市交易将暂停5分钟;涨跌幅度累计达13%,将触发二级熔断,股市交易将暂停1小时、2小时或直至收盘;道琼斯指数累计涨跌幅达20%,则触发三级熔断,股市交易将直接暂停至当天收市。

根据《通知》,计划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一次。这又是市场争论的另一个焦点,很多人认为阈值设置不合理。

对此,张克认为对于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的讨论并不是要害,关键还在于熔断机制本身是否有必要存在。因为加不加熔断机制是质变,而在该机制下阈值是5%还是7%还是其他则只是量变。

降低波动性是初衷

一个好的`市场应该有充足的流动性,而熔断机制的设立旨在抑制波动性,但却可能降低波动性,给市场带来恐慌心理。这有悖初衷。

客观分析一下,熔断期间,股指继续保持单边走势,会造成市场一定的恐慌心理,于是会在熔断价格堆积相当数量的挂单,有可能促使熔断期结束后直接奔向停板,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的风险。这是市场的担忧所在。

“客观上是为了降低波动性,但我希望这个初衷不会因为政策的实施(熔断机制)而降低流动性。”张克同样对此心存顾虑。

熔断机制不同于涨跌停板,区别是什么?目前,国内证券交易没有建立熔断机制,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沪深交易所股票交易实行10%涨跌幅限制:上交所和深交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不能超过10%。而熔断就是达到某一设定条件时,股票不能继续交易了(买卖都不行)。

简单来说,涨跌停是对个股波动性的抑制,而熔断机制是对股指波动性的限制。

那是不是有了涨跌停板制度,熔断机制的设立就显得“鸡肋”了?

有网友认为,“现在的涨跌停板已有加剧亢奋恐慌之嫌,还弄这么多熔断的,有用吗?总想着用人手干预,距市场越走越远。”

T+0是否应该放开

随之而来的讨论已经不再局限于是否施行熔断机制了,由其引发了本没有必然联系的“涨跌停和‘T+0’是否可以放开”似乎成了市场更为关心的问题。有网友认为,“就算涨跌停可以不放,T+0应该放开。如果流动性真的带不起来,T+0或许还真有点用。”

《通知》中抛出熔断机制是否要设立的问题,而市场对“T+0”的关注与呼声越来越高。“熔断机制需要期指对应ETF‘T+0’才能有效否则就是个时间熔断而已。若想恢复期指价格发现功能,ETF‘T+0’比熔断更有效。”“一项制度它不是单独存在,它是一个系统中的环节。单独学熔断机制一个环节最后只能南辕北辙。”

对此,张克认为讨论中国股市是否可能实现“T+0”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讨论应不应该实现“T+0”。他指出“一个成熟的市场都可以做到T+0”。

那么,什么是“T+0”?“T+0”,简单来说就是可以当天实现买卖的股票交易制度,当天买入的证券(或期货)在当天就可以卖出。凡在证券(或期货)成交当天办理好证券(或期货)和价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制度,就称为T+0交易。

它是相对于“T+1”的一个概念,由于它的投机性太大,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现我国上交所和深交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T+1”的交易方式。即,当日买进的,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张克认为应该放开“T+0”,因为“T+0”代表着充分的流动性,并能降低对冲风险。他指出在“T+X”中“X越大”则投资者可能要承受的损失与风险也相应加大。用“T+0”和“T+1”进行对比加以分析:在“T+0”的模式下,当天买入的证券,如果出现波动性风险,则投资者可以当天卖出,真正将风险最小化;而“T+1”模式下,当天买入第二天才能卖出,则相当于预知或遇到了风险,但却不能控制损失,就只能拥抱损失了,而拖延的时间越久,损失则可能放大。

显然,在专家和市场人士看来,“T+0”应该实现。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从技术等层面保障其实现。然而,张克认为熔断机制对于实现“T+0”并没有直接贡献。

不过尽管市场出现一边倒的反对声,也仍有人坚持认为“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且时局不同会有不同结果,熔断机制不试怎么知道好不好”。

业内声音

美国亚洲金融协会主席张克:在一个执行涨跌停板制度的市场,搞熔断机制没必要也不应该,这完全是人为的行为,不是市场在调节,因此市场的反应一定是这样的(不赞成)。

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8月24日微博中说道:“我国的熔断机制,在过去一个月,完全有条件搞。”9月6日再次预告熔断机制确实有可能最先推出。T+0和涨跌停板放开,争议较大。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这是重大消息,熔断机制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利于稳定市场,减少市场大幅波动,利于构筑2850“婴儿底”,维护市场秩序,与成熟市场同步。这是交易机制的重要完善。

经济学家宋清辉:不到万不得已,不宜推熔断机制。A股市场无需推出熔断机制。首先,对A股市场来说,目前涨跌停限制基本可以达到对日内波动风险的管控,所以暂时没有必要学习国外实行熔断机制。再者,熔断机制下,市场价格不能及时地反映交易者的交易意愿,容易导致价格扭曲和有效性下降。第三,价格扭曲会带来价格波动,价格波动不会降低市场波动,而是会加剧市场波动。实际上,不干预股市也是对市场的一种尊重,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应该引入这项机制。

上海中期副总经理蔡洛益:熔断机制下,一旦触发熔断点,则暂停交易(熔而断)或者是触发熔断点后只能在规定的熔断点区间内交易(熔而不断),而涨跌停板是为涨跌幅设了上限,达到涨跌停板之后仍可交易,不过,涨跌停板堆积的单子过多有可能会放大恐慌情绪,增加次日极端行情延续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