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怎么规定旷工

律师你好:我在公司上班三年半了,进公司时合同上签定每周至少一天休息,但是自我们现在的业务来后就把人员减少了,正常休息也就没有了,至今我已经连续三个多月没有休息过了,三天前我有事情,没有找到自己公司的人帮我上班,就出钱在我们隔壁柜台找了个人帮我上班,业务知道后说不准别个柜的人帮我上班打电话叫我跟人家说,然后找了个自己公司的人来上班,告诉我当天算我旷工,要扣我一百元的`全勤奖加二百元的柜长费和当天底薪三十九元,并以此为借口要我辞职,他这样做我可以得到赔偿吗?我应该怎么样来为自己维权?请知道的好朋友告知一下,在此我先谢过各位了!

劳动法怎么规定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