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帮忙

今年十月底我到现在的.地方上班,当时我们都只是填了张入职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入职表背面就有好几项规定,其中包括了要做满半年之后才能辞职等内容,但是关于员工的福利却没有多少的说明,请问我现在不想在这里做了,要求辞职,而部门主管却以没满半年不接受辞职的理由合法吗?我该怎么做?请懂劳动法的朋友们帮帮忙,灰常感谢!

请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