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贸易仓库的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贸易仓库的管理制度

为确保各类货物在运转、储存与交货等过程中达到适时、适质、适量且不会发生损失和劣化,使进出作业得以顺畅进行,特制订本规定,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以货物为中心做好商品的验收、出货、盘点、保存等工作,并在相关单据资料上履行各自手续。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经由本公司仓库的所有物资及商品。

3. 作业内容:

3.1 仓库规划与标示:

3.1.1 仓管人员应依货物的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适当规划仓区,各仓区根据物品使用频率、体积大小、安全库存量、包装方式、搬运工具及路线等,规划适当储存空间及仓位,并绘制《仓储平面配置图》标示于明显易见之处;各仓位所存货物分别以统一形式做明显标示,以便于日常仓储管理。

3.1.2 仓库存放物品原则上应定点定位,若仓位不足时,则可将下列各项物品合并存放同一料位,并以明显标示区分,防止错用、错发。

(1) 进出频率低者。

(2) 数量少者。

(3) 容易分辨、分开者。

3.1.3 库存物品应视需要做相应包装,避免碰撞、磨擦埙坏或脏污表面。

3.1.4体积小、重量轻之物品,原则上存放于较上层仓位,较重者存放于下层,体积庞大者则放置于地面固定区域内,货物存放和码垛应整齐,之间还应保持适当间隔,以安全第一、进出方便、节约库容为原则。

3.1.5仓管人员应经常检查物品是否受潮、损坏变质,随时保持堪用状况。

3.1.6仓库应设置一般度量衡器具,供常规收发及检验使用。

3.1.7仓管人员在物品进出作业中,应确实审核各项异动单据无误后,方可办理进出作业,并应当日完成进出帐目登录,以维持最新的库存数据。

3.1.8仓管人员应经常抽点实物库存,发现帐、物差异时,应即及时查明不符原因,以符合帐物一致要求。

3.2 仓储安全:

3.2.1 仓储区域应设置适当消防及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

3.2.2 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性物品应隔离保管。

3.2.3 存放过久会变质的物品,应注意保存期限,超出保存期限之物品,使用或出货前应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出货。

3.2.4 仓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类物品,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致损失时,应即制定处理对策,呈报并依公司核示结果相应处理。

3.2.5业务部门应根据以往销售状况及客户订单状况配合仓库制定出常用货品的安全库存量,仓管人员应保证名录所列货品保持在安全库存数以上,在库存低于安全库存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适时、适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