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破产法》考试真题

【多选题】

司法《破产法》考试真题

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

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D.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第74题

【正确答案】AB

【解析】

《破产法》第80条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故A正确。

《破产法》第82条规定,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故B正确。

《破产法》第84条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故C错误。

《破产法》第86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整计划的通过必须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而不是2/3以上表决通过。故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