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的奖励方案

篇一:陵水县隆广中心小学期中考试学生奖励方案

期中考试的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营造爱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升对学习的重视程度,学校决定对在20XX~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中取得年级总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发放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二、领导小组

组长:陈聂图

副组长:杜建军、李奕奕

成员:李博文、李晶晶、董徐宁、胡家文、许雪皎

三、具体方法

1、各班级按期中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学校对年级排名第一至第二十名的学生统一发放物资奖励和奖状。

2、奖励标准:10元/生,奖状100元,合计1500元。

3、由教务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成绩表进行人员统计并上报学校审批。

4、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后,公布奖励名单并发放奖励。

5、以班级为单位在早操时间统一发放奖励到相应学生。

6、根据学校教务处5月9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期中考试质量分析和班级成绩统计的通知》的要求,截止5月17日仍未更改提交班级成绩表的班级不纳入奖励范围。

篇二:半期考试奖励方案

一、奖励对象

1、年级第一名奖励现金50元,比第二名多18分以上的分数按1元1分累加计算

2、年级前2-4名可获二项奖励,年级前5-7名可获一项奖励

3、五科相对期末分班年级名次进步30%-50%(含30%,如30%后有小数先去零取整再进行计算)以上者可获一项奖励。

4、五科相对3月月考年级名次进步50%(含50%,如50%后有小数先去零取整再进行计算)以上者可获二项奖励。

二、奖励方法

1、发奖状,加盖学校鲜章

2、给家长写祝贺信或者贺卡

3、打电话报喜

4、价值人民币五元的`学习用品

5、等价值的(人民币五元)、不违背道义和校规校纪的、可行的承诺一个

6、全班成绩在年级前80名,奖励户外活动一次;全班成绩在年级前100名,可用任意一人的两项奖励换取户外活动一次(仅限一次)。

三、实施方法

1、先由学习委员和班长共同统计奖励名单,后交班主任核查;

2、核查属实后,由学习委员负责统计获奖人员选择的奖励方法;

3、由班主任、生活委员和宣传委员负责在两周之内实施奖励

备注:本方案适用于高一下期半期考试,获两项奖励者奖项不重复,最多可以获两项奖励;除第一名的奖金外,其余由班费开支。

篇三:期中考试班级奖励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每位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刻苦、踏实学习,从而在本次期中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现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年级前十名奖

在本次考试中取得1—5名的同学奖励10元的物品奖励。6—10名的同学奖励8元的物品奖励。

2、年级前50名奖

在本次考试中取得11—50名的同学奖励5元的物品奖励。

3、进步奖(与上次成绩相比)

班级总分名次(1)1—5:每进步一个名次给予奖励;(2)6—10名:进入前五名给予奖励;(3)11—15名:进入前十名给予奖励(4)16—20名:进入前十五名给予奖励;(5)21—43:每进步五个名次给予奖励;

4、单科奖

期中考试单科成绩名列年级第一给予8元物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