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作三天雇主不给工资

今年11月14日,15日,17日我在一间叫广东倍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做单证主管,做了三天发现公司好像皮包公司的感觉,第三天就要我参加原产地申领员培训,还要自己垫付RMB300作为培训费(该公司没有出纳,只有财务,出纳在南岸路63号城启大厦608房,是老板妻子开的`外贸公司的出纳)。而且工作了三天,该公司还不与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于是我在第三天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亦批准。到今天12月31日了,已多次询问均没有得到答复或回应是否会发还三天的工资。
请问如何处理?

试用期工作三天雇主不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