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职称延迟退休

副高职称延迟退休

副高职称延迟退休

进一步明确副高级职称教师延期退休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县(处)级干部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浙组[2013]9号)文件精神,“国有事业单位相当于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休年龄可到六十周岁”,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补充: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意愿,可选择55周岁或60周岁办理退休。

2.选择延期退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须以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在一线任教并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为前提,其工作量不少于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3.选择延期退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须提前半年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并明确具体工作后报教育局人事科,由人事科提交局党委讨论决定。经局党委讨论同意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4.选择延期退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继续留用后,其岗位标准、工资待遇、绩效考核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