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裁员强制签订自愿离职申请,合法吗?

公司为了应对经济危机,变相裁员;工厂采取分批放长假方式,周边服务单位解散,强制员工签自愿离职申请书,如果不签,人资就以拒签和请主管给个人考绩给评成D级方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处理且不给任何赔偿.我的.劳动合同为3年,2008年7月10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至2009年1月10日要求:1.变更劳动合同,转岗;保留工作;但人资课长以集团内部下的任务各部门不准增加人,不给转岗;2.要求获得单方违约经济赔偿,人资课长以试用期可随意解除合同为由,且劳动法规定也没有赔偿为由,不给任何补偿金;3.人资要求我18号离职,如果不离就采取强制措施(不准进厂收走工作电脑取消刷卡资格等相关手段)我想保留工作,要采取哪些措施?

公司变相裁员强制签订自愿离职申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