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没工资,能不能用劳动法向店主要回交的2000元押金

我在一个小摄影工作室做学徒,因为是以学习为主要目的,所以当时对学徒工资并没有做要求,并且向店方交了2000元押金,签了半年的合同。一个月后,我发现店里很多情况与当时说的不符,而且我每天必须为其店生意无偿工作15个小时,并且店主根本没有教我什么东西。所以要求离开并且退回2000元,但店主以合同时间未到拒绝退还2000元。我投诉到劳动保障局,却因为没有工资构成不了劳动关系,不予受理。但店方是有提供食宿的,而且我也确实付出了劳动,并且没有给店里的'利益造成损失。因为店方态度十分恶劣,和解不下。所以我不知道还有什么途径可以让我保护自己的利益。

学徒没工资,能不能用劳动法向店主要回交的2000元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