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依照劳动法,是否要照常发放基本工资?

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两年了,然后签署劳动合同,属于正式员工,今年过年在家做了一个手术,请了差不多半月的假,病痊愈以后回公司报到,带来了医院的.证明与治病的收费收据,总的算来,我治病这一个月只上了两天班,而公司结算工资也只给我了这两天的工资,本来的基本工资是750元,现在只有一百多元,这样公司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具体说明一下,最好是有法可依,能够讨个说法,很是感激,谢谢。

请病假,依照劳动法,是否要照常发放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