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回事

我在一家日资企业工作三年了,只是进公司的'时候签署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合同期限一年。后来就一直没有签署合同,但是待遇一直都一样。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公司了,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我2008年4月30日-2009年10月1日之间的双倍工资么。每个工资 2500.请问我可以索要么,可以赔偿给我么。

请问未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