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抽象劳动

什么是抽象劳动

什么是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指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二重属性,前者是人类特殊的、具体的劳动,它创造使用价值;后者是一般的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这是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即劳动的二重性,是商品二重性的根源.

具体劳动  

任何一种商品都是满足人们需要的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要生产某一种商品,人们就要进行一种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例如,人们为了生产衣服,就需要进行剪裁、缝制这种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这种裁缝或成衣工人所从事的特殊的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所决定的.人们在制作衣服这种具体形式上进行的劳动就是具体劳动,它是生产出某种特殊的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

各种不同质的特殊的具体劳动,创造出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如成衣工人的具体劳动,生产出五彩缤纷的服装,面包工人的具体劳动,生产出各式各样的面包.正是由于不同质的具体劳动创造出不同质的使用价值,才产生了交换的必要.如果人们生产出来的都是同质的使用价值,就无法进行交换.在各个社会形态下,使用价值都是多种多样的,因为人们从事的具体劳动是多种多样的.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生产各种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逐渐分离开来和独立化,从而形成社会分工.

人类为了生存,总是需要有各种物质财富,这些物质财富除天然存在的以外,都必须通过具体劳动创造出来.因此,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社会形态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物质财富即使用价值除了包含人类劳动以外,还有不依赖人类劳动而存在的自然物质要素.人类劳动只能改变物质的形状、结构、性质等,使它变成适合人们需要的使用价值.具体劳动只有同自然物质相结合才能生产出使用价值.因此,具体劳动不是形成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

抽象劳动  生产使用价值的各种具体劳动,是有用性质各不相同的劳动.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耕费.比如: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一般劳动,即抽象劳动.作为价值所体现的,就是这种相同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从使用价值的形式看,它们是有一定目的的生产活动和自然物质相结合的产物,由于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在质上不同,因此就它生产使用价值这一方面看,总是从质的方面去进行考察,即考察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从价值的形成看,它们不过是同种劳动即抽象劳动的凝结,由于形成价值的抽象劳动在质上是相同的,因此就它形成价值这一方面看,总是从量的方面去进行考察,即考察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K.马克思指出:“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0页).

抽象劳动是形成价值的相同的人类劳动,是价值的实体,而价值所体现的又是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不论社会的经济形态如何,也不论劳动的具体形式如何,人的劳动总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的耗费.这种生理学意义上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就是一般人类劳动或抽象劳动.但抽象劳动不仅仅是生理学意义上的一般劳动力的支出,它同时还是通过商品交换而表现其社会性的一般人类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一般人类劳动.

抽象劳动之所以成为这样的一般人类劳动,是由商品的交换过程所决定的.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是作为私人劳动表现出来的;但是由于社会分工,各种私人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因此也具有社会性.这种私人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是隐蔽的,由于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本站发生社会联系,因此,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特殊社会性质也只有在交换中才表现出来.

在交换过程中,各种具体劳动由于质的不同无法进行量的比较,必须把劳动的特殊形式抽去,还原为共同的一般人类劳动,才能互相比较、互相交换,实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联系.正是由于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各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虽然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但它们并不能在具体的有用的形式上直接成为社会劳动.这种劳动要通过它采取与自身直接对立的形式,即抽象一般性的形式,才变成社会劳动.“这种劳动只有在交换过程中扬弃了自己原有性质后才证明为一般社会劳动”(同前,第13卷,第34页).可见,一般人类劳动、抽象劳动是商品生产者私人劳动借以表现为社会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形式,它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