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照公司的规定提前23天向公司申请离职(公司规定为提前15天)但是我们都是当月20号发上个月的薪水公司告诉我离职后到下个月才能拿到离职那个月的薪水我想问按照劳动法是不是应该在正式离开公司那天应该把薪水结算清楚呢?谢谢情况紧急请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