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对工作时间和加班费的规定

我于2008年8月在一民营企业工作,至今公司没有买有关于国家规定的社保,医保,只是在09年一月买了份人生意外险,且从12月17日开始,至今每天工作9小时,星期六星期天没有休息,从来没有给过加班费,请问这属于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吗?

劳动法的对工作时间和加班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