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安排休年休假违反劳动法吗

公司规定年休假按照自然年算。
比如我是2011年11月1号入职的。
2012年,休息了0.5天年休假。
2013年,休息了5天年休假。
我准备在2013年12月31号离职,所以,想在12月份的时候,把剩下的4.5天年休假休了。
但是,公司说,由于没有到2014年,所以,按照公司规定,我不能休年休假。剩下的4.5天也不会发加班工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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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安排休年休假违反劳动法吗

职工的年假是详细的规定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需要明确的是: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其中的累计,不是只考虑在一家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是指本人累计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