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是否违犯劳动法?

公司以深化改革为由,除了调离一部分员工之外,还对工作满十五年或退休5-10年的员工进行劝退,条件如下:
1、离退休时间5年之内的`员工,公司每月发放1250元,社保、公积金等买至退休。
2、工作满15年或离退休时间10年之内的员工,公司每月发放417元,社保、公积金买至退休。
我想请问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否违犯劳动法?假如与公司签定了这样的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不签的话,公司就会安排员工去做一些根本不是力所能及的事,然后三个月之后就会说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解聘。
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谢了!

公司这样做是否违犯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