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懂的进来

劳动法懂的进来
老妈在同一个公司工作15年以上,现在公司每况日下(但又没有倒闭),公司又不辞退任何员工,以工作两天放假一天,或者工作一天放假一天的'形式拖着员工(不想给出赔偿金),员工多次向劳动局提出要公司做出适当赔偿好下岗,(工资实在太低,但又在最低标准之上一点点,以苏州地区来说,工资太低了,养活自己都难)多次要求均遭到公司以没有辞退员工,并也多收为员工安排工作为理由,拒绝做出任何辞退或者赔偿行为,一直以低工资拖着员工,工龄补偿的员工都一一离开,老员工则是想走但又放不下工作了多年的心血,等公司倒闭,等自己那些补偿金,难道就只有苦等公司倒闭才能拿到赔偿金吗?